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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市的冬季始终给我一种错觉,像是比北方的天空还要阴霾。特别是夕阳落下之后,每每呼出一口气,都能看到细小的白雾从嘴巴里飘出来。整个人包得像只大粽子,人也跟着烦躁不安起来。我不像百薇,在这种天气还能坚持穿得很少。我是极为怕冷的人,于是我总是盼望着冬季能快一点过去。除了温度原因,另一个让我觉得不安的还有,冬季的阳光总是特别早就告别这座城市,很多时候,城市的上空都被黑幕一样的颜色笼罩着。自从开始写小说之后,我习惯了很晚入睡,或者直到凌晨的时候才拉开窗帘,看着城市上空那暗沉沉的颜色被灰蒙蒙的雾气替代,黎明迟迟都不肯露面,人们总是在半睡半醒之间与暖融融的被窝纠结。花市的生活,有时让我觉得特别疲惫。当然对于我这样一个还差三个月才满十八岁的女孩子来说,是不该这样多愁善感的。可是命运总是在跟我们开着一个又一个并不好笑的玩笑,来证明人类在它们面前是多么渺小。就像此时此刻,当我披着暮色走到那座古宅似的家门前时,大门竟然是敞开的。于是……我望着里面有些不知所措。哥哥的电话仍然处在不在服务区的状态,那么唯一能够打开这扇门的人就只有我。而我记得清清楚楚,我和百薇中午离开的时候,将大门锁得好好的。可此时,门不仅打开了,里面还有灯光传来,那光……我定了定神,发现是从一楼的书房传来的。难道有什么人潜入了书房之中?就算有什么小偷潜入,总不至于将目标锁定在那些藏书上吧?今天的怪事真是一桩紧接着一桩,白天被那奇怪的电话骚扰了半天,此时回到家,竟然发现有不速之客到来。我踌躇不定。眼看天色越来越暗了,温度也明显降了下来。我把领口裹了裹,将身影缩进街道拐弯处的阴影里。眼睛一刻不离地盯着我家的大门。许多假设一下子从我的脑海里冒了出来,我真有些怀疑自己一定是小说写太多了,居然可以幻想出这么多可怕的场景。可实际上,最坏的结果不过是有小偷光顾。可是小偷会明目张胆地打开灯来偷东西吗?凭借着小说里的经验,我隐蔽身影在角落里等了一会,见大门里始终没有人出来,心里多少放心了一些。因为即使有强盗入室,一般也会速战速决,不会耽搁太长时间,我等了差不多半个多小时的时间,心想,即使有人闯空门,也该离开了,又见确实没什么动静,这才大着胆子上前。门窗开了三分之一的空隙,里面透出来微弱的灯光。除了玄关的灯亮起之外,就只剩下一楼书房的灯亮着。这是让我十分奇怪的地方。这座老宅子尽管只有我和哥哥两个人居住,但是任凭哪个毛贼进来,一见满屋子的书,都会将目标转向其他地方,可是自始至终,却只有书房的灯是打开的,这多少让我觉得蹊跷。我小心翼翼地侧身走进大门,一眼望进客厅内,并未觉得客厅里有被翻动过的痕迹。当然上述的那些完全是我一个人无端的猜测,究竟这座诺大的房子里到底还有没有人,谁也不知道。为了保险起见,我顺手拿起了放在门后的棒球棍。话说这根棍子还是我为了写好一本小说里的男主角,特地买来实践用的。结果是小说顺利写完了,球棒则被我当成了防身时的必要“武器”放在了门后。如果不是今天的突发事件,恐怕我已经忘记了它的存在。客厅里十分安静,没有开灯。但是玄关的壁灯被打开了,借着光亮还是能看清里面的一切。我静下心来听了听周围的动静,不敢贸然行动。于是又稳了稳,这才重新迈开步子朝里面走。当然我走得极为小心,简直像一只敏捷的猫行走在房檐上,尽可能不让自己发出一丁点声响。此时除了客厅墙壁上的那个老式挂钟发出沉闷的声音之外,恐怕就只有我自己急速的心跳声了。书房离客厅并不远,但是这十几步的距离现在却变得很微妙。此时我的心情极为矛盾。一方面希望可以弄出点声响,如果里面那贼人还在的话,希望他可以有自觉于人民的大彻大悟精神,从窗子逃出去,避免和我发生正面冲突;一方面我又希望自己不要发出声响,万一那厮死不悔改,想要武力镇压的话,只学过一年空手道的我未必是他的对手。当然我祈祷最理想的解决方式是书房里空荡荡没有半个影子。但是理想和现实往往差距甚远……当我小心翼翼地移动到书房门口,并且作贼一样冲里面探进去半个脑袋的时候,却见到一副让我喉咙发紧、呼吸频率顿时上升了好几倍的画面。只见打开灯的书房内,正有一个人背对着我盘坐在地上,手里不停翻阅着什么,更甚的是,原本摆放整齐的那些藏书,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被他全部翻得乱七八糟。几乎有三分之二的书都被挪动过,三分之一的书已经被东倒西歪地堆到了地上。天啊!那可是哥哥的宝贝!!这是哪里来的毛贼啊!虽然说我家的房子看起来像是座闹鬼的古宅,里面又没什么值钱的东西,但是也不至于什么都偷不到。我的生活费都放在卧室的柜子里,哥哥也有一些积蓄。再说在房间里随便搬些什么走都可以换钱,为什么这个家伙偏偏和这些书过不去?因为是背对着我的缘故,我根本看不清那人的长相。但是奇怪的是,这人分明穿着nike的加绒厚款卫衣,牛仔裤后面还有一个显眼的levi’s特大logo,就这身打扮如果全部是专柜正品的话,哪件拿出去都不是个小数目。而且这家伙居然还染着一头深棕色的头发,从后面看过去,显然做过精心的设计,起码用发蜡特意定型过。我靠!现在什么世道?连贼都这么时尚前卫?我越想越觉得奇怪,可眼下的形势却不允许我再继续感慨下去。于是我蹑手蹑脚地从墙边走过去,想从背后偷袭他。但让我意想不到的是,在我离他还有短短一步距离的时候,那家伙竟然毫无预兆地将头转了过来。那一瞬间,我竟然对上一双澄澈晶亮的眸子。对天发誓,我从来没想过,和这个家伙的见面,会是在这样一副让人窘迫至极的情境之下。在画面定格的那一刻,我正高举着棒球棒,一脸凶狠的表情还没收敛住,随即就换成了又惊又呆的扭曲样子。而造成我情绪严重失常的罪魁祸首,正用那双十分无辜的眼睛放射出超过百万伏特的迷人电波,近距离地向我“进攻”。“我的头长得像棒球?”我嘴角抽动,手指也跟着不自觉地抖动了几下。随后恶狠狠地对他说:“你长得很欠抽!”搞得我神经都快崩溃了!居然是一场虚惊。失踪我以为早已走到了故事的最后,谁知转了个弯,却仍然没有出路。停下脚步的时候才发现,身旁早已经满布忧伤。让我怎么也没想到的是,这一天的折磨居然是这个家伙造成的。而当我足足抱怨了半个多小时之后,郑柯那小贼竟然依旧若无其事地坐在沙发上,笑眯眯地自顾自品着咖啡。最后我一把抢过他手里的杂志,郑重其事地问道:“你就不想做些解释吗?”“嘿!青苗,几年不见,你都长这么大了!good!我们来个简单拥抱如何?”说着郑柯便张开双臂,毫不留情地向我扑了过来。我敏捷地躲避开,心里越发萌生了想要灭了他的冲动。郑柯本是郑伯伯的独生子。郑伯伯不仅是爸爸的大学同窗,之后还一直从事着相同的研究工作,在我的印象里,那时候他和爸爸都是一副老学究的样子,总是对那些古墓和文物充满了兴趣。很少待在家里,总是有做不完的事。爸爸妈妈遭遇意外之后,一直是郑伯伯照顾着我和哥哥。而且他早已是哥哥那所大学里有名的考古学家,光是头衔就有好几个,还兼任附属科研所里的所长,哥哥就是在那家研究所里实习的。郑伯伯原本希望郑柯可以像哥哥一样,子承父业,也从事这方面的工作,但事与愿违,郑柯从小就对这些不感兴趣。其实不单单是不感兴趣这么简单,简直可以称得上是排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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