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大学研究生院,江苏大学研究生院官网
为保障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的公平性、公正性和科学性,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招生专业和计划
根据国家人才需求、学校培养条件和生源报考等情况,确定我校各专业拟招生计划。各专业拟招生计划中含“硕博连读”、“普通招考”、“申请—考核”招生计划数。
二、组织领导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
各学科牵头学院应成立由学院领导及学科带头人5-7人组成的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单位的博士招生录取工作。
三、硕博连读
我校2023年硕博连读选拔与录取按照《江苏科技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实施办法》(江科大校〔2018〕77号)执行。
四、考试(考核)方式
现场考试(考核)
五、普通招考
1. 初试
初试拟定于2023年5月中旬进行。初试考试科目均采用闭卷笔试形式,每科试题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长为3小时。初试考试科目见《江苏科技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及考试科目》,参考书目见《江苏科技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参考书目》。初试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安排。
2.复试
复试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进一步考察考生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考察其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
1.复试内容:复试小组根据专业培养要求和考生具体情况,着重考察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创新素质,并进行外语口语测试。复试成绩满分100分,其中外语口语10分,专业面试90分。复试总分低于60分者一般不予录取。
2.复试形式:博士生复试以面试方式为主,必要时可结合笔试方式进行。
六、申请考核
1.申请考核按各学科制定的选拔方案和实施办法(含材料审核打分细则、综合考核实施细则)进行选拔和考核,共包含两部分:资格和材料审核、学科专家组综合考核。
2. 资格和材料审核主要通过硕士课程成绩、硕士学位论文、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情况、专家推荐意见等材料,对申请者的学术成果和科研创新能力进行考查和评价,重点考查申请者的既往学业成绩和学术成果。学术成果实行代表作评价。材料审核成绩按百分制计分,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得录取。
3. 综合考核坚持能力素质与知识考核并重,重点考核申请者的科研能力与创新潜质,同时强化对考生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考核。综合考核内容由两部分组成:(一)外语、两门专业课考核;(二)科研创新能力考核。外语、两门专业课以及科研创新能力考核,每门满分均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得录取。两门专业课应为招生专业目录中的业务课。
综合考核的方式由学院自定,可采用笔试、面试、PPT汇报、答辩等方式。
七、录取
1.硕博连读。硕博连读的录取根据我校《关于2023年选拔优秀硕士生攻读我校博士研究生的通知》执行。
2.普通招考。学校按学科划定初试合格线,上线考生按初试和复试的总成绩由学科综合考虑,择优录取。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初试总分/3)*40%+复试总分*60%。未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申请考核。申请考核总成绩由材料审核成绩、综合考核成绩两部分组成,满分为100分。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材料审核成绩*30%+外语成绩*10%+专业课一成绩*10%+专业课二成绩*10%+科研创新能力考核成绩*40%。
各学院可视生源情况,对定向和非定向考生采取统一考试(考核),分开排序的方式确定拟录取名单。
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公示、并经学校同意后予以录取。
八、信息公开
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相关信息将在我校研究生院官网及各学院官网进行公示公开。
九、其他
考生思想政治表现不合格,道德品质、身体及心理健康状况达不到博士研究生培养要求的,不予录取。
考生须保证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得伪造有关证明。一经发现作伪并核实,将取消其考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且5年内不再接受其报考。
本办法如与上级文件有冲突,以教育部文件为准。
江苏科技大学研究生院
2023年5月8日
2023年博士研究生报名考试费缴纳通知
一、缴费范围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
二、缴费标准
240元/生
三、缴费起止时间
2023年5月11日-5月16日
四、缴费方式
1、登录江苏科技大学研究生官网(网址:http://yjsb.just.edu.cn/)-常用平台-招生管理平台
2、招生项目选择“博士研究生报考”,登录系统。
3、点击“复试结果及要求查看”,选择前往付款,按要求完成付款。(请使用360浏览器,并将浏览模式切换至兼容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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