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考研时间表(23考研时间表已公布)




23考研时间表,23考研时间表已公布

文︱区汉宗

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李家超2月14日出席行政会议前见记者时表示,对23条立法的立场和目标不变,目标希望尽快于今年内完成23条立法工作,如未能做到,亦希望可在明年完成。至此,李家超成为董建华之后,第一个明确23条尽快立法并确定时间表的特首。

全国港澳研究会顾问刘兆佳认为,23条立法无须急于这一两年内完成。刘兆佳指,香港可能有更多时间通盘考虑全球最新形势,例如全球多处曾出现“颜色革命”,及本港经历2019年社会风波后,在国家安全上,出现了一些《基本法》在上世纪九十年代颁布时,未曾预见的新挑战,包括思想渗透、网络安全、虚假消息传播、金融系统安全等范畴。

刘兆佳指香港自身也有更迫切的问题要解决,包括疫情退却,香港与内地通关后,如何搞好经济、改善民生。他预计国安法下,本港较难爆发大规模抗争或冲突,换言之威胁犹在,他亦认为无法令“软对抗”完全消失,但至少让特区政府能先集中精力解决社会的深层次问题,并推动长远发展策略,更适合现时大局,无必要于现阶段提出23条立法挑起争端。

全国侨联副主席卢文瑞继上月撰文指由于有《香港国安法》“补底”,香港无须急于就《基本法》23条立法,他2月13日再在报章撰文,列出四大原因支持今年不宜就23条进行立法,甚至连相关咨询也不宜进行。

理由一:世界疫情消退,是全面“拼经济”的关键时刻,香港要急起直追把失去的机会抢回来,才是最迫切的任务。香港有《港区国安法》“保底”,23条立法没有很大迫切性。

理由二:在美国的全方位打压遏制下,香港在国家更高水准对外开放格局中发挥联通角色,自然更加重要,香港的要务是把优势和潜力最大化地释出,而非急于分散精力,启动23条立法应对争议。

理由三:美国与民进党当局勾连,今年下半年是台湾“大选”敏感时刻,香港若在这时候展开23条立法引发争议,极可能让民进党又“捡到枪”,借机又抹黑“一国两制”,骗取选票,捞取执政权继续搞“台独”,阻碍和平统一进程。他强调这是绝不能容许出现的局面。

理由四:国际形势正急剧变化,需要时间细心研判谋划相关立法,以适应新形势。

刘兆佳和卢文瑞的意见,现阶段或者说在未来的相当长时期,它都有存在的合理性,再引发23条立法应否尽早进行的议论。

2022年7月20日,负责法律草拟的律政司司长林定国表示,就涉及国家安全七项罪类的《基本法》第23条立法,当局目前正积极研究,但未有时间表。林定国表示,23条立法属宪制责任,但亦并非急于要马上进行,他强调,有关立法工作要深思熟虑,谨慎和充分研究,确保立法有效应对涉及国家安全的问题,亦要适当平衡保障人权自由,条文更要有确定性,当局会适时进行。

再上溯至上一届政府,特首林郑月娥2022年1月12日出席立法会答问大会,并宣告在新立法会期内,初步会向立法会提交40项立法建议,当中包括《基本法》第23条的本地立法。但林郑同时表明,23条不太可能在现届政府任期届满前在立法会三读通过,特区政府并无《基本法》23条立法时间表,现时亦未出现有利条件。

再上溯至上上一届政府,全国政协副主席、前特首梁振英说自己担任特首期间,未能完成《基本法》23条立法,最终迫使中央出手,反对派要负责。梁振英表示,如果立法会的反对派政党愿意按照立法会正常民主程序投票,在他任内第一时间会就23条立法。

再上溯至曾荫权任特首时期,曾荫权当时表示,经过反复研究,决定在其任内,不启动《基本法》第23条立法。曾荫权指出较多的意见认为,本届政府应在任期内集中精力发展经济、改善民生,保持香港社会的繁荣稳定与发展,故可延后启动《基本法》第23条立法。

董建华之后的每名行政长官,包括曾荫权、梁振英和林郑月娥先后都指出就《基本法》第23条立法是香港的宪制责任,但都没有再次正式提出立法建议。他们的解释各有不同:曾荫权在2010年发表《施政报告》后回应记者提问时表示,自己的竞选大纲中没有包括就第23条立法的工作,而且当时社会气氛对第23条立法的担忧与2003年一样;梁振英离任后说,如果自己就任特首时提出立法,会遭到反对派议员阻挠,令立法会瘫痪,他认为自己在任期间无法就《基本法》第23条立法,反对派议员应负上责任;林郑月娥上任后也曾被问及《基本法》第23条的立法工作,她当时表示留待“社会条件成熟时”才会提出。

23条立法本届政府不做,下届政府也可以用各式各样的理由不做。李家超是董建华后,第一个明确提出尽快就23条立法的特首,并且明确规定了时间表,令人鼓舞,值得充分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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