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宛若三月春风,宛若夏日骄阳,花园盛放的百花在她面前也顿时变得暗淡。“小姐,您没事吗?”锦笙很是战战兢兢的开口,自从自家小姐上次在相国寺大病一场,梦魇醒来之后便轻易再不会这样笑了;记忆里自那之后,小姐一共这样笑过两次,每次这样笑的时候都有人会倒霉,想想就觉得头皮发麻。洛倾雪嘴角斜勾,眉梢浅扬,“你看本小姐像是有事的人?”“……”锦笙努力地吞了口唾沫,艰难地摇了摇头;虽然她真的很想点头。“行了,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心里在想什么。”相处多年,又有前世那般的记忆;对锦笙她实在太过了解,以这丫头那跳脱的性子,现在指不定想到哪里去了;洛倾雪也不卖关子,转头对着之前跪在地上的四人,语气淡淡的道,“你们可愿意随本小姐去荣禧堂作证?”现在物证有了,那粉茉的罪名基本无虞;但唯有人证,物证聚齐,方能让孟氏哑口无言。“……”几人再次陷入沉默。洛倾雪在心中摇摇头,薄唇开开合合,语气顿时冷然了几分,果然最善变的是人心;斜眼瞧见长归已经提着粉茉的后襟快速朝着他们掠过来,她淡淡地道,“锦笙端着托盘,咱们这就去荣禧堂。”“是。”锦笙应声,虽然不解,不过却也识相地没问。小姐这样做自然有她这般做的目的,至于她,只需要默默地跟随就足够了。洛倾雪抬脚,迈步走出碧波亭;距离孟氏给的一个时辰也只差半刻中而已,她必须尽快了。“大小姐,奴才愿意随您去荣禧堂。”就在洛倾雪领着锦笙,身后跟着临着粉茉的长归已经走到五步开外的时候,猛然有人开口,“奴才不求什么,只求对得起自己的良心。”良心么?这东西有用?“走吧。”虽然心中很不解,自重生以来,她早就将自己的良心给丢到不知哪个犄角旮旯里面。因为她比谁都要清楚,纵使那些人现在还没有对自己动手;那是因为现在的时机未到,那时因为他们现在羽翼未丰,那是因为现在她的外祖母、太长公主云静安尚还在云都;待外祖母应诏离开,那些匍匐在暗处、司机已久的人只怕就会按捺不住了;所以她现在要做的,也只不过是抢在他们之前,打压对手而已。正所谓: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深深侯门,大宅后院,良心这种东西,对她们来说,从来都是最奢侈的奢侈品。……荣禧堂中。孟氏已经换了身干净的衣衫,连发髻也重新梳成了堕马髻;头上斜斜地簪着花式繁复的彩枝绕烈火红莲缀珍珠流苏的步摇,暗色的朱红更衬得她无比威严。“倾雪见过祖母。”洛倾雪盈盈福身。“奴婢奴才见过老夫人。”跟在她身后的几人也随即福身,行礼道。孟氏点点头,只是在瞧见长归记忆她手上提着的粉茉时,面色有些难看,“倾雪,你这是什么意思?”小孟氏院子里的二等丫鬟粉茉,她自然是知道的。“祖母明鉴,倾雪既然答应在一个时辰内为锦笙证明清白,现在自然是来给祖母送真正的窃贼的;这俗话说得好,日防夜防,家贼难防;孟姨娘也该腾出手来好好管管自己的院子了。”洛倾雪单手捏着手绢,轻轻捂在唇边咳嗽两声,然后接着道,“不然,这丢了东西事小;若是平白污了五妹妹的名声那可就不好了。”粉茉闻言,心里顿时怔了下;她眼底的不可思议一闪而逝,大小姐她……她怎么会,怎么会……“唔,唔,唔。”她不断地挣扎着,可是被长归用布条封住了嘴,只能发出呜呜声。孟氏面色难看,洛倾雪这般对待小孟氏迎春院里的人,何尝不是变相地表达对她的不满;她沉着脸,“既然到了荣禧堂,就将人放下吧;这粉茉在迎春院也这么多年了,向来老老实实的,瞧着实在不像会是做这事情的人。”“……锦笙也是打小服侍倾雪的。”洛倾雪也不反驳淡淡地道。孟氏顿时怔了下,面色黑沉着,“这也不能任由你随便抓个人来就能安上罪名了不是。”“老夫人救命,老夫人明鉴啊,奴婢没有拿夫人的簪子,奴婢真的没有。”粉茉刚得了自由便猛然跪倒在地,不断地磕头求救求饶着。洛倾雪却是冷冷地轻笑一声,声音很轻但在场众人却都听得很清楚,“本小姐只让长归带你来荣禧堂,可从未告诉过你,是因为孟姨娘丢了簪子。”‘唰——’粉茉面色陡然变得苍白,她紧紧地咬着下唇,吞了口唾沫。“行了,这事在院子里闹得不小,她听说了也没什么奇怪的。”孟氏淡淡地替她撇开关系,事实上也是如此;大宅后院的女子向来无聊得紧,这些消息自是传得极快的。洛倾雪仍旧面无表情,语气也淡淡的,“是没什么奇怪的,只是孙女很是好奇,这粉茉大清早的不好好呆在迎春院,跑到花园里溜达做什么?”“奴,奴婢;奴婢……”粉茉张口,牙齿却很不听话,磕磕巴巴的。“就算如此,那也不能说明簪子就是她拿的。”孟氏语气很是不耐,“倾雪,祖母以为你向来是个好孩子,难道为了维护那个贱婢就这样将罪名随便找个人安上吗?你太让祖母失望了!”洛倾雪却丝毫不以为意,“若没有足够的证据,倾雪自是不敢劳烦祖母的。锦笙将托盘呈给祖母瞧瞧,长归将粉茉提起来。”“是。”两人齐齐应声。洛倾雪一把抓住粉茉欲缩回袖中的右手,撩起宽袖,漏出的指尖果然是有破损,她淡笑着,“你要如何解释,这破了的手指?”“奴婢只是早上不小心被刀划破了。”粉茉吞了口口水。“哦?”洛倾雪轻哼,“被刀划破了,竟然会留下碎布的残丝,这刀长得也挺神奇的,改明儿让本小姐也见识见识。”粉茉面色‘唰’的一下变得更加的苍白如纸,她吞了口唾沫。洛倾雪却是慢条斯理地,将她指甲中的碎布残丝取出来,淡淡道,“没想到吧,你早上只想着要将那发簪栽赃到锦笙身上,却不小心被那发簪划破了指甲,碰撞时由于紧张,你的指甲挂住了托盘里的衣衫,着急时,你只能用力撕扯,衣衫破碎时,碎布的残丝也留在了你的指甲里。”“……”粉茉牙齿不住地颤抖着,薄唇嚅了嚅,却始终说不出话来。“若是本小姐没有猜错,那托盘被挂破的边缘残留的血丝应该也是你的吧。”洛倾雪淡淡的从怀中掏出一支发簪,正是之前孟氏丢出来的小孟氏丢掉的那支,“祖母也仔细瞧瞧,那彩雀掐丝的末端处,是不是有淡淡的血丝;若倾雪记得不错,只要这血是出自同一个人,放在水里,是会相溶的。您若是还有怀疑,不如让人取了水来,直接验证。”粉茉整个人已经彻底怔住了,她的心紧紧地悬起,跪在地上,四肢瘫软,心里只有一个念头,完了,完了。孟氏面色却越发的难看,细细地瞧了那衣衫破掉的碎洞,以及洛倾雪后来呈上来的从粉茉指甲里取出来的碎布残丝,还有那发簪上的血迹,一切的一切都指向了粉茉。“粉茉,你说!”她还是不信。“奴,奴婢……”粉茉努力地吞咽着口水,闭上眼深吸口气,她左右是已经逃不掉了;心中轻轻地苦笑着,脸上已经是一片惨白;她早就该明白的,孟姨娘是什么身份,大小姐又是什么身份?以卵击石,结果早就已经注定好的;就如同那次乌骨鸡的事情,她曾无意间听见喜乐姐姐提起过,可最后呢?她抬起头,深深地打量着洛倾雪;她真幸福;生来拥有非凡的身份,傲人的地位,长得又美,人与人,果然是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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