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看来不管人也好,吸血鬼也好,女巫也好,离群而居都会感到独孤和寂寞。
她跟随着感觉来到了那间小屋前。当时已经入夜,除了躺在屋内被焚烧的奄奄一息的我,她没有见到任何人。阿黛救了我,即便吸血鬼的自愈能力极强,但是没有阿黛,我不可能这么快地恢复。
我坐在木屋前,伸出戴着皮质手套的手,接住初夏的阳光。看着阳光从指缝间落下,恍如隔世一样。吸血鬼见光即刻便死,而我,即便被伤的伤痕累累,却奇迹般地活了下来。阿黛的木屋更不是那种遮风遮雨的水泥砖瓦屋,我养伤的时候,就看着雨天里,她拿着锅碗瓢盆去接漏下来的雨水,晴天的时候阳光透过木板照到我的身上,带着些微的刺痛感。
阳光没有拒绝我。
曾经我笃定吸血鬼不能见光,所以初拥之后我再没接触过阳光。这一次算是因祸得福吗?让我知道,所谓的天赋——普通人的感官,也包括了可以接触阳光,我的普通人的触觉。当然,我也必须要穿戴严密,长久地暴露在阳光下,依旧会伤害我的身体。
阿黛编了一个花环递给我,说:“你不要再晒太阳了。对你身体不好。”
“我喜欢阳光。”是的,即便曾经因之伤痕累累,但在知道不会有致命的伤害以后,穿戴严密地沐浴阳光就成了我的爱好。阿黛是知道我的身份的。在我露出獠牙咬断了一只丛林狼的脖子的时候。而这善良的姑娘依旧接纳了我——当时我才恢复了一半,皮肤坑坑洼洼,大部分地方是透明状态。这样的我,如果离开了阿黛的照拂,肯定必死无疑了。经过那次事情之后,阿黛给我准备的食物就换成了鲜血。这些鲜血来自五花八门的动物,但阿黛肯定只是取了一小碗的血,并在之后将动物们恢复。我不知道阿黛是如何做到的,复生的能力也让阿黛更为了解生命,与灵魂,她怜悯一切生灵,所以从不杀生。一想到这所有的一切都是为我做的,我深感感激的同时,也深深地怜惜着这个对孤独恐惧到极点的姑娘。
“我去了一趟城里。”阿黛继续说。
“你看起来有心事?”几个月的相处,阿黛颠覆了女巫在我心目中的形象,原本对白女巫,对所有女巫的滔天恨意都在相处的岁月里渐渐消失。当然,我也能从她细微的面部表情去推测她此刻的情绪。
“嗯。苏,我没有告诉你,两个月前我就找到了别的女巫们。只不过我不喜欢那里。”
我轻轻点头,我明白阿黛说的“那里”是女巫聚集的地方,想必女巫集团里有不少像是白女巫那样的人,所以阿黛不喜欢很正常。阿黛用手托着下巴,白色的裙摆在木头平台上散成一朵白色蔷薇。她说:“可是,很多女巫,像我这样的人,被残忍的杀害。苏,我们不曾做伤害别人的事情,只不过是天生多了特殊的力量——上天赐予这些力量的时候并没有问过我们的意愿,不是吗?”
“阿黛,去做你想做的事情。”
“事实上,我遇见的女巫告诉我,至尊女巫在三个月前凭空消失了,而且新奥尔良城似乎出了一个很厉害的女巫猎人,大家乱成了一团。虽然互不相识,可我还是想去做些什么。”
听完阿黛的话,我震骇不已,而当时这震骇多少饱含了遗憾。
——白女巫,就这么死了?
而阿黛则直接和我说了她的打算。她要离开这里了,回到她的同伴当中去。不仅仅是因为归属感,也是因为物伤同类。其实,我本来也要告辞离开了。只是阿黛先开了口。我的身体已经痊愈,而且因祸得福,阳光不会对我造成太大的困扰。我和阿黛简单地交换了下日后的行程,就分道扬镳了。
即便知道今天一别,可能再也没有相见的机会了。但她走的毫不留恋,我也简单地收拾了下行李后,就踏上了回乡的路程。阿黛要和她的同类生活在一起,而我,也要在漫长的岁月中,等待与家人团聚的那一天。
原本的我,是打算在报复完白女巫之后再踏上回乡的路的。或许还是和计划里一样,和莱斯特一起离开。
可现在,我改变了主意。那是我一个人的家乡,和莱斯特无关。
他那样的人,随性而追求一切新鲜刺激的东西。在我们无比漫长的岁月里,他迟早会厌恶我。只是时间而已。而我很清楚自己,我是一个一旦认真就变得固执的人,如果漫长的岁月里习惯了他的陪伴,等他有朝一日撇开我离去,我会无法面对独自一人的生活。
——曾经的我对他敬而远之,当他强行将我们的命运交织在一起,我试图过逃离,那个时候我是真的厌恶他啊。但后来,我却在点点滴滴的相处中,对他生出了依赖感。一起离开新奥尔良?一开始是我诓他的话,后来,我渐渐地就认真了。将他算入了我人生计划的一部分。
这样的依赖,不应该放任下去。
1790年的6月,我站在开往荷兰的游轮上,看着密西西河的码头渐渐变成一个黑点。我想起了很多人,但大部分都只剩下了零零碎碎的画面。
最后浮现在脑海中的依旧是莱斯特·德·莱昂科特。
我穿越了一个多世纪,躲过了许多的困难和险阻,终于在1920年,踏上了祖国的黄土地。一战的爆发是我返回祖国的最大险阻,即便逐渐有了汽车和飞机这些代步工具,也无法加快我的速度。在漫长的岁月里,我有时候躺在无人的旷野里,心里空荡荡一片,最后在记忆最深处挖掘到了家的温暖,便重新振作起来,睡意全无,然后在广袤的草地上奔跑,一直跑到朝阳升起,或阴雨绵绵。
我将身上的金子兑换,买了几套漂亮的旗袍。这个动荡的、各种文化碰撞的年代。我不爱那洋装,偏好这端庄的旗袍。我绾着发,簪着碧玉,穿着丁香色的旗袍,踩着镶水晶的高跟鞋。从西北一路往东南行去。
刚刚踏进文县那天,天气极好。赶路的时候我不穿那些漂亮的旗袍,而是换上舒适宽大的男装。我压低了帽檐,进入茶楼避一避正午的日头。茶楼内客人不多,只坐着一个穿着丝绸长袍的富家公子,他一面逗弄着鸟笼里的鹦鹉,一面还哼着几句——“祥云冉冉婆罗天……离却了种香国遍历大千。诸世界好一似轻烟过眼,一霎时来到了毕钵岩前……”
“……少爷,少爷!老爷让您赶紧家去!”
“你怎么来了?又出什么事了?”被打断兴致的公子哥显然很不耐烦。
“哎哟,我的少爷哟!今日徐大帅纳三姨太,说好了,举家同去庆贺的嘛!”
公子哥这才想起了什么也似,他立即站了起来,拿着鸟笼就和那仆从匆匆忙忙地离开了。
我找到了一个角落的位置,小二依着我刚刚的吩咐端来了茶水点心。茶楼内立时就剩下了我一个客人,在得了我的打赏之后,小二便来了十二分的精神,他和我说:“姑娘是初来文县吧?”
大夏生活手札 (梁祝同人)[梁祝]梁家小妹+番外 我佛不渡穷比[修仙]+番外 丞受不起+番外 武映三千道 重生之太子刘据 穿越农女种田记 穿越六零的幸福日常 (犯罪心理同人)告诉我该怎么做,Dr.Reid+番外 (HP同人)魔文学教授 毒女本色:娇夫在卧 这个店有古怪 求你正经点 小魔王的恋爱功课+番外 融岩+番外 红楼之拖油瓶 吾家有妻骄养成+番外 圣者为王/穿越之炮灰的奋斗 (梁祝同人)水煮马文才+番外 夺嫡乱世:妖女当自强
并指青云,气吞幽冥。大道交错,剑者独尊。这是一个人和一把剑的故事!红尘三千丈,琉璃染天香。群雄共逐鹿,剑尊掌苍黄。剑的真谛,万年之秘,以血海无涯重铸登天之路,以亿万枯骨再炼剑道经书。一切尽在太古剑尊。...
时锦从小长在白云观,十五岁时跟随萧家家主萧鹤川回京。二十二岁的萧鹤川看着面前娇娇小小的小孩儿你跟着行远叫我爸爸也可以。眼底毫无波澜的时锦你要是觉得你七岁的时候能生下我,我是不介意叫你爹的。萧鹤川二十五岁的萧鹤川面对出落的亭亭玉立的时锦锦锦时锦爹爹萧鹤川卒...
很显然,这是跳舞的又一套新书。也将会是跳舞在起点的第五套全本。(注意,这本书是都市YY,呵呵。几乎没有什么神话色彩,更不会再有什么教皇教会宗教圣骑士吸血鬼玉皇大帝之类的东西了)...
脆皮大学生李友仁玩着一款生存游戏时,一道绿光在头顶浮现,刺眼的绿光让李友仁闭紧双眼,感受到刺眼的光芒消失,李友仁已经来到了1958年。李友仁在这红火的年代面对历史的浪潮,他会如何过好自己的小日子呢。...
看似心狠手辣阴鸷疯批实则心地柔软温润护妻攻×柔弱漂亮纯洁小白花哑巴受小哑巴被逼勾引大佬,盗取商业机密,之后不告而别,再没脸去见他。四年后,大佬回国逮到他。很缺钱?要跑到这种地方来卖?聂北弦眼神冰冷。小哑巴小脸羞红,用力摇头。抖什么?背叛我的时候,不是挺有勇气吗?小哑巴欲哭无泪,有口难言。放心,我不会弄死...
音乐影视绘画书法雕塑文学你都懂?略知一二。都会一点的意思?嗯,都会亿点的意思。怀揣系统,靠艺术征服世界,成为各界人士顶礼膜拜的无冕之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