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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那头又沉默了一阵,好像传来一声叹息,就直接挂掉了。话筒里传来“嘟嘟”的忙音,江雪籽缓缓放下电话,转过脸,正看见穿衣镜里的自己。二十六岁了,家里终于想到要利用一下她这颗弃子,把她嫁出去的同时是要换取一些少得可怜的利益回来吗?可早在江家把她关在祖宅、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时候,她的名声就已经臭不可闻了。有她妈妈的前车之鉴,还有哪个脑筋不正常的人会愿意娶她这个小杂种回家?江雪籽对着镜子笑了,心想,无论怎样,都是家里的安排。他们都不觉得让她再次出现在公众面前丢人,她又有什么好担心害怕的?周五晚,江雪籽身穿香奈儿小礼服裙,无论颜色还是款式都明显不属于现今潮流,白色的布料甚至有些暗淡发黄。这是十几年前的衣服,是妈妈留给自己为数不多的遗物之一。虽然已经仔细洗熨妥帖,上身的触感也柔滑依旧,但布料质地的感觉以及款式的老派,还是让江雪籽觉得有一丝羞愧。她利用手头仅有的几样化妆品简单化了个彩妆,又用手指背面压了压额头不够服帖的劣质粉底,心底仅存的那丝羞愧也烟消云散了。她本来就已经不是什么千金小姐,手头拮据的程度江家上下无人不知,她要是能把自己打扮得光鲜亮丽那才叫有鬼!既然如此,她还有什么必要因为自己不够得体而觉得羞愧?到地方连看都没人看一眼,那不正好吗?联姻这种事情,本来就不是什么人都担得起来的,即便她心甘情愿,也总要有值得联姻的资本才行。小林的车已经在楼下等候了。江雪籽上了车,司机紧打了几把方向盘,车子转过弯,顺利地驶出小区。“五小姐。”坐在副驾驶的小林看了眼腕上的表盘,皱了皱眉,“五小姐是不满意我送去的衣物吗?距离宴会开始还有四十分钟,邦子,先去第五大道。”江雪籽张了张嘴,最终还是什么都没说。说衣服她没收到?无论是江家哪位搞的鬼,哪怕是眼前这个看着一点儿都不起眼的小助理,最后所有的过错还是要由她来承担。因为江家任何一个人,都比她有用得多。因为她没有其他用处,所以才用来承担当年妈妈犯下的过错,用来堵住外面的悠悠之口。江家只是太倒霉,生了这么个不争气的女儿,其他人都只是跟着倒霉而已。就是这样吧。她的作用就是这样而已。随后,司机带他们去了一家衣服精品店。江雪籽换上了一件冰蓝色及膝小礼服,脚上的鞋子也是镶嵌了同色水晶的三寸细跟凉鞋,外搭珍珠白信封手包,包包里还有一支淡樱色唇彩,是用来给她补妆的。精品店的服务就是好,除了提供专业意见搭配包包鞋子,连脸上的彩妆都能够帮忙完善,裸露的手臂和小腿也撒上了散粉,提亮肤色。到了江家,江雪籽从车上下来,门口已经站着江家的二哥和三哥—江梓遥、江梓笙。两人都穿着休闲西装,江梓遥一身黑,江梓笙则是铅灰色西装上衣配黑条绒布裤。两人身量相仿,近看眉眼也有些相似,都是偏斯文的样貌,只是气质迥异,即便只见过一次,也绝对不会认错。江梓遥总是不苟言笑,江梓笙则无时无刻不在微笑,可世人都知道,江家上下除了尚在世的江老爷子,最难搞的就是这只玉面笑狐狸!江雪籽走到近前,面色平静叫了声:“二哥,三哥。”江梓遥淡淡“嗯”了声:“我在这边看着,跟你三哥先进去吧。”江梓笙话更少,只是微微点了点下巴,率先转身向里走去。小林在旁边小声解释着晚来的原因,一边还往江雪籽这边瞅了一眼,神情言语间不是没有抱怨。江雪籽权当没有看见,手里攥着包包,跟在江梓笙后头也进了别墅。穿过宴客大厅,江梓笙从侍者手里端过一杯红酒浅酌一口,头也不回地往别墅后面的庭院走去。江雪籽也没吱声,安静地跟在后头。庭院里种植着四季常青的翠绿植物,随着视野逐渐开阔,大片的肥嫩翠色映入眼帘,让人在这个初夏的傍晚感到几许凉意。不远处围绕着喷水池摆着十几盆色彩淡雅的时令鲜花,中央美人鱼形状的雕塑娉婷而立,洁白的大理石在暮色里闪耀着橘色的光,映得美人鱼皎洁的侧脸更添几分柔和之美。“雪籽,你也不小了。前几天我跟爷爷提过,说要帮你相一门亲事,爷爷没反对。我也不是刻薄的人,不会随随便便把你塞给个不认识的就嫁了。”江梓笙有些傲然地瞟了眼低头站在一旁的江雪籽,轻啜一口红酒,“今晚上这个酒会,能进来的都是在b市商界混得不错的。其中有几个底子不大干净的,到时你记得看我的眼色。当年那点事儿现在也没什么人记得了,你只要记得别碰五大家的人,别招惹不该招惹的。剩下那些,只要你看中了,三哥跟你打包票,一定让他家把你风风光光地娶进家门!”江雪籽适时地插了句:“谢谢三哥。”江梓笙弯起唇说:“雪籽,你人长得漂亮,跟小姑姑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一样,不过你跟她气质不同。”他咂咂嘴,有些感慨地说,“小姑姑当年被誉为b城第一美人,见过的人都说,那可是一朵火辣辣的红蔷薇。你在这点上就差了一些,没有小姑姑当年那种气势。不过也足够了。这些年外人都不怎么知道咱们家还有你这位五小姐。咱们大姐嫁得风光,大家伙儿都知道,许多人都摩拳擦掌地想娶咱们江家的女孩,对你这个小五也都好奇得紧。你趁这机会加把劲儿,找一两个差不多的不是问题。”江雪籽尽量控制着自己的情绪,不去深究江梓笙那些话的意思,低垂的眼睛始终盯着脚尖那里的砖缝,好像恨不得直接用目光盯个洞出来。江梓笙喝完小半杯红酒,转身看到江雪籽这样,还当她是害羞,笑着捏了捏她的脸颊:“行啦!都是一家人,三哥这些话也不当着外人说,你好好记在心里就成。”江雪籽僵在原地没敢动,等江梓笙把手抽走,轻轻点头,应了一声。江梓笙走后,她一个人在庭院里站了好一会儿,直到前面宴会厅传来悠扬的音乐声,她才猛然抬起头,这才发现,不知什么时候,夜色已经铺天盖地笼罩下来。展劲没有想到,再见面会是在这种场合。江雪籽今天打扮得很得体,冰蓝色小礼服衬得她的肤色更加莹白,长腿细腰,黑发如缎,脚上三寸的水晶凉鞋让她原本就高挑的身材更显单薄,很有些荏弱不堪的柔弱美感。她原本肤色就白,身上冰蓝色系的衣物衬得巴掌大的小脸玉盈盈的,曾经圆润的苹果脸如今蜕变成娇媚的瓜子脸,嘴唇的颜色很淡,依旧是那种粉嫩的樱花色泽。她眼部的妆则有些浓,显得一双眼黑白分明,眼尾略微上挑,仿佛一眼就能把人的魂儿勾走。而在场也确实有那么几个人,被她勾得魂不守舍地围在那里。站在她右手边的那个男人他认识,江家老三,商场上他的绰号是“玉面狐狸”,自家兄弟头几年还在他手里吃过一次大亏。自打那回以后,基本上每年回b市,都少不了要听家里从商的哥儿几个碎碎念叨这位江家老三。剩下围着的那几个人里,除了有一个是唐家的小公子,没一个是脸熟的。虽然每个都穿得人模狗样,可光看眼睛就一目了然,眼珠子滴溜溜地在江雪籽身上打转的,没一个成气候。展劲站在原地,有些挑剔地扫视一周。除了江家的两位还有唐家小公子,恐怕在场最能撑场面的,就是他展家两兄弟了。展锋递过一杯酒,顺着他的目光望过去,了然一笑:“原来你小子打了这主意,真是精打细算,稳赚不赔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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