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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不过她的这番苦心实在算是浪费在智障身上,叶枫自从搬到这里的时候,除了吃饭睡觉,很少有走出房间的时候。叶枫把熟食放在桌子上,头一次没有回到房间,而是坐在沙发上,心中多少有些奇怪,头一回担心起来方竹筠的安危。以前都是方竹筠先回到家中,洗菜做饭的,这次怎么会晚回来呢?抬头看了一下时间,不由有些担心,已经快六点半了,资料还有一大堆的,方竹筠就算经验老到,不知道能不能在有限的时间内帮自己做完这个看似无限的项目?卫生间的房门突然响了一下,一个人影闪了出来,叶枫抬头望去,吓了一跳,因为只看到一个白花花的身影,竟然是没有穿衣服的。“竹……”叶枫叫了一声,那女人也跟着惊叫了一声,声音之尖锐,可以称得上震耳欲聋。女人以着百米冠军的速度冲进了方竹筠的房间,叶枫以他飞行员的眼力,愣是没有看出来这人是谁,哦,其实这倒不是他眼力不行,而是发现这人身无寸缕的时候,他还算是个正人君子,并没有借机盯着人家细看。君子不欺暗室,这点他也多少知道一些,略微的有些尴尬,正在犹豫是否出去走一圈再回来,进而化解一下尴尬的气氛,方竹筠的房门一响,一个人已经带着扑面而来的香气走了过来。叶枫不敢回头,生怕发现了方竹筠的怒气,会被挖去眼睛,一只手已经轻拍了他的肩头一下,“叶枫,回来的这么早?”声音好像不像方竹筠的,叶枫心中奇怪,忍不住扭头望去,不由有些口吃地说道:“邓莎,怎么是你?”第四十二节才子邓莎一身宽松的睡衣,却更显得身材的婀娜多姿,如果按照海岸那面的一个艺人说的,穿睡衣的应该算是有钱人的。可是那个艺人因为历史和思想品德学的不好,所以意识没有上升到一个档次,真正的有钱人不穿衣服都是可以的,更不要说睡衣。比如说纣如果在自己营造的酒池肉林里,他显然就不会穿着睡衣去和美人鸳鸯戏水的。邓莎虽然穿着睡衣,不过却显然不是个有钱人,她属于伪劣假冒的有钱人,其实,她做足了功夫,就像那些明星花大力气包装自己,不停的制造绯闻,吸引名流巨子的眼光,只不过也是想找个有钱人嫁出去而已。邓莎的名言是,钓金龟婿不可耻,钓不到才可耻;没钱吃饭不可耻,没钱买漂亮的衣服才可耻,依此类推,不一而足。她的睡衣是粉红的,头发是淡红的,嘴唇是僵尸吃完死孩子的那种黯淡的紫红,这本来是一种极其不协调的搭配,但是穿到了她的身上,别人看到的第一眼的感觉,性感!非常的性感!现在性感的邓莎和叶枫近在咫尺,呼吸可闻,并没有什么被偷窥的愤怒,只是笑盈盈地问道:“叶枫,你希望刚才出来的是谁?”叶枫咳嗽了一声,“我,我当然希望出来的是个小偷。”邓莎‘扑哧’一声笑了出来,伸手戳了一下叶枫的额头,“小叶,你这个人并非看起来那么呆板,其实如果你真的有钱的话,刚才我就算让你多看几眼也无妨的。”叶枫吓了一跳,苦笑道:“那我实在有点遗憾,我什么都有,就是没钱。”邓莎却是伸手摘下了叶枫的眼镜,这个动作多少有点挑逗的味道,叶枫刚犯下了错事,表现的比唐僧还柳下惠的,只是看着邓莎,不明白她要做什么。他倒真的不敢得罪这位大姐,这位大姐作风开放泼辣,只有别人想不到,没有什么她做不到,搞个不好,如果喊他强奸非礼性骚扰都是大有可能。摘下叶枫眼睛后,邓莎打量了叶枫半天,叹了口气,“小叶,其实你人长得很不错,我最喜欢你这两道浓眉了,重重的,说不出的有个性,可是老娘我要是早认识你几年,还是个清纯无知的少女,崇拜酷哥和英雄的岁数,或者老娘我有钱,相当的有钱,当初你帮我打走了那个衰人陈明,我当晚以身相许也说不定。”叶枫很是遗憾的样子,心中却很庆幸,“听到你这话,我也有种还君明珠双泪垂,恨不相逢未嫁时的感觉呀。”“得,得,说你胖,你还喘上了,没有看出来,你还是个才子。”邓莎索性坐在沙发的扶手上,几乎靠在了叶枫的身上。“我最烦别人拽文了,可是小叶你说出来,可有点不同的味道,只不过你这种话还是对别人说的好,比如说竹筠,她肯定感动的眼泪哗哗的,我跟她说过了多少次,爱情就是面包,奶油,珠宝,钻石,没有别的,她总是说我说的不对,爱情是那种心动的感觉,屁个心动感觉,这个我以后得开导她一下。你想想,古人太傻了,人家都还你明珠了,你就原谅别人呗,还有什么遗憾的,我就不明白了,古人至于这么呆板吗?我前几天看到的什么满园子全是黄金甲的那个,著名大导演那个,那里面的女人,我的亲娘呀,穿的就算现在的人都不敢穿吧,我就说,古人咋就这么开放呢,一句话,就是暴乳,小叶,你低头干什么,你别这么羞答答的装作处男,现在不流行这个的。”叶枫只好抬起头来,“邓莎,照这么说,别人给你了明珠,你就算嫁人了,也会考虑改嫁是吧?”“差不多吧。”邓莎竟然认真地点点头。叶枫笑笑,“其实这句话的原本的意思不是这样,这是唐代的一个诗人,叫做张籍的,素来淡泊名利,当时一个割据一方的藩镇李司徒看他有才,约请他过来做官帮手,张籍以诗明志婉拒,只不过后来却被后人引申到爱情。”“有官不做?”邓莎来了兴趣,用力的一拍叶枫的肩头,“世上还有这种二百五?他不知道有权就意味着有钱吗?”叶枫苦笑,这位倒好,三句话不离一个钱字。“不过,小叶,你真的是个才子呀,这点也知道。”邓莎倒有些真心地说道。她坐的姿势有种居高临下的味道,所以比较澎湃的双胸,正好能够够到叶枫的肩头,叶枫下意识地向旁边让让,邓莎却没有再次主动出击。“说起了诗词,我就想起了一个人,当初有一个酸不拉唧的诗人,听说很有名的。”邓莎感慨地说道:“还在省级市级的刊物里里面,出版了很多大作,自己还出了本书,想泡我,只不过我和他谈话,那个别扭,他对我说什么爱是亘古长明的灯塔,它定睛望着风暴却兀不为动,爱就是充实了的生命,正如盛满了酒的酒杯。”“啊?”叶枫听着觉得有点耳熟。邓莎没有注意到他的表情,“这是别人送给我的第一首诗,我记忆力虽然不好,但是还记得清清楚楚。”“这好像泰戈尔说的,而不是你的那个诗人男朋友创作的。”叶枫笑道,“他应该是引用的吧?”“啊?这你也知道,蒙不了你?”邓莎有些目瞪口呆,“这个鸟人,原来是抄袭别人的,唉,不过这年头,不抄袭的那叫诗人吗?”叶枫只能点头说道:“你说的极是。”邓莎忍不住的仔细看了叶枫一眼,“叶枫,你这些是从哪里说的,不是也是为了泡妞准备的吧。”叶枫犹豫了一下,不太肯定地说道:“我还没有用到过吧?”“装,你就装吧,肯定是大学的时候,给别的女孩子写过情诗,要死要活的,还在我眼前装初恋,装纯情呢,叶枫,老实交待,泡过几个,看看你,不要以为我看不透,你要是没有写过,怎么会记得这些!”第四十三节有才和有财如果革命导师见到了邓莎,多半也会说一声,迷死邓,你真是太有才了。当然有才和有财如果选一种,邓莎肯定会觉得选后种更好一些。邓莎和革命导师一样,一眼就能看穿资本主义的本质,不过却没有进一步揭穿叶枫的虚伪的面具,反倒兴致勃勃的进一步说起自己的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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