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杀!”
一刀斩下巨型哥布林的头颅,夜虎浑身是血,嘶声高吼,宛如虎啸山林的猛虎,正在向其他生物炫耀自己的战绩。
身边的战士见状,更加兴奋,一个个和加了buff似的,凶悍无比。
这群哥布林比原先那支更强大,光是巨型哥布林便有数十头,然而并没有什么用。
也许它们的力量胜过寻常士卒,但它们的数量太少了,光是夜虎率领的这支千人队里面,便有好几百名二阶超凡战士。
在战场上单打独斗,他们稍逊巨型哥布林一筹,但为什么要单打独斗呢?
数名战士联手,对付只会靠蛮力作战的巨型哥布林,可以说是信手捏来,往往不到十个回合,便能将其斩杀。
毫不夸张的说,光凭夜虎一支千人队,便足以将这五千哥布林击溃。
更别说还有夜狼的加入了。
随着夜狼那支千人队加入战场,胜负的天秤便已经不可逆地倒向夜部落这边。
士气本就低落的哥布林,嗷叫一声,瞬间四散而逃。
在平原之上,敌人还是骑兵的情况下,逃跑是最愚蠢的行为。
哥布林很快便见识到了,什么叫做“打不过,跑不掉”,夜部落的战士,如同死神镰刀般,收割着哥布林的生命。
整片草原,都响彻着哥布林的惨叫。
对于这些绿皮怪物,苏星宇并没有收服的兴趣。
祂的神职中并没有规定种族,可以收服半金属巨人,自然也就可以收服这些哥布林。
但苏星宇对于哥布林真的没有好感,这些绿皮怪物,除了数量多、繁衍快以外,没有任何优点。
而且这些家伙,完全不懂什么是文明和秩序。
夜部落扩张迅速,本来就有些不稳定了,要是再加個哥布林,可想而知会乱成什么样子。
苏星宇之所以选择收服半金属巨人,主要是看上了它们的战斗力,再加上它们的性格比较平和,数量稀少,哪怕加入夜部落,也不会造成什么大的影响。
至于哥布林,收服它们图什么?
图它们吃得多,还是图它们战斗力差?
哪怕作为是仆从军,哥布林也是绝对不合格的。
因此在这次战斗中,所有的夜部落战士,都可以放开手脚厮杀了。
不过一会,目光所及之处,再无哥布林站立的身影。
“爽!!!”
夜虎浑身都被血液浸染,整得和野人似的,此刻却是毫不在意,放声嘶吼着。
“还叫,还叫等我回去,非得去将军那里告你一状,判你个不听军令,擅自行动。”一打完,夜狼便赶了过来,怒气冲冲的喊道。
“嘿嘿,计划赶不上变化嘛,族长可是说过的,要抓住转瞬即逝的机会。当时那么好的机会,我怎么可能放过,肯定要一口气直接打穿它们的战线啦。”夜虎挠了挠头,将脑子记得的为数不多的几句话说了出来,以此来为自己辩解。
“别拿族长的话来压我,族长还说过军令如山呢,怎么不见你听军令?”夜狼闻言,没好气的说道。
夜虎顿时语塞了,连忙告饶,“阿狼,我知道错了,你就饶了我吧,我保证下次一定听你的命令。”
逍遥四公子 我的祖父是秦始皇 死神:没有外挂,投靠蓝染 大周:开局被废后我造反了! 华娱之神豪系统 初生的东曦,击碎黑暗! 云铮六皇子为主角的穿越小说 玩家们的C大爹 人在北美,你管这叫尸检官? 一人之下,家师大盈仙人! 元素系卡皇 混在墨西哥当警察 从零开始肝成神明 无敌六皇子 辽东百户,只手遮明 秦将 被甩后,我成了神兽的代行者 我真不是影帝 提瓦特的失乡人 不对劲,她们不是C?
并指青云,气吞幽冥。大道交错,剑者独尊。这是一个人和一把剑的故事!红尘三千丈,琉璃染天香。群雄共逐鹿,剑尊掌苍黄。剑的真谛,万年之秘,以血海无涯重铸登天之路,以亿万枯骨再炼剑道经书。一切尽在太古剑尊。...
番茄的第十本小说。我叫孟川,今年十五岁,是东宁府镜湖道院的当代大师兄。...
...
红月亮出现在天上的那一刻开始,全世界的人都成了疯子。除了我!...
...
时锦从小长在白云观,十五岁时跟随萧家家主萧鹤川回京。二十二岁的萧鹤川看着面前娇娇小小的小孩儿你跟着行远叫我爸爸也可以。眼底毫无波澜的时锦你要是觉得你七岁的时候能生下我,我是不介意叫你爹的。萧鹤川二十五岁的萧鹤川面对出落的亭亭玉立的时锦锦锦时锦爹爹萧鹤川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