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纤云道:“什么都瞒不过你。对了,老前辈相赠的易容膏还有多少?”知己已逝,如若她还能拥有知己,小芬就是一个。“你尽管放心,就算你日日易容,也够你用上大半年。咱们还是按照京城时的老规矩,你早些出门,随便还可以在外面散散心。”小芬半似玩笑,期望能带来几分轻松。“小芬,这次你就要留下了。”“我知道。”“可是你最怕一个人呆着。”“我忍着!”纤云笑,小芬一直都是待她最好的人。“别说谢,我担当不起。只要你平安无事便好。”主仆二人你一言我一句,原本沉重的话题,从小芬嘴里出来,变得轻悦无限。看到纤云的笑,小芬觉得很开心,她已经很久没有看大小姐笑了。确定了离开的日子,纤云携小芬来到东院。纤云不想出现在皇甫曜的面前,他烦她,亦她厌他一般。“禀大将军,冬夫人求见。”“进来!”纤云轻轻地推开书房门,刚推开复又合上,若是事先无知晓屋内春光弥漫,她绝不会来,而是会站在门外说完自己的话。“进来!”皇甫曜道。桌案上,躺着一个女子,不是别人,正是纤柔,酥胸半露,秋波荡漾,衣衫不整,发丝凌乱,妖娆而媚惑得像是一个妖精。再见纤柔,纤云隐隐觉得,似乎纤柔越来越喜欢皇甫曜。倘若喜欢,她就不会觉得痛苦,就像她被皇甫曜冷落,反而甘之如饴。皇甫曜刁难则罢,偏现在连她自己都不大了解纤柔所为。不再是她记忆中那个清纯温顺的小姑娘,变得媚惑而妖艳。纤云定定神,就当什么也没看到。推开房门,转身快速地合上。“禀大将军,小芬前日偶遇一同乡,据说她在京城还有一位亲人在世。”给读者的话:对于情节构架,您有什么好的建议,请留言告诉姗姗。月,姗姗狂热地抱个,您实在太热情了,热情到姗姗都怕一抱就中暑。哈哈——血泪祭柴逍(1)血泪祭柴逍“啵——”皇甫曜亲吻着纤柔红艳的小唇,故意亲出声响,虽然纤云在说,二人却犹如未听见一般。巧胜灵蛇的舌头掠过纤柔的脖颈,纤柔身子发颤,低低地笑开,像一粒石子落入湖中惊出的涟漪。纤云快速低头,继续说道:“所以……小芬想告假去趟京师打探亲人下落,望大将军准允。”“奴姬,你这裤子的结打得太死,下次别穿这种裤子。”皇甫曜欲解,却发现这结好难解开。“纤云,来,帮本将军把她的裤子脱下来。”纤柔听到此处,翻身扒在桌案上,“咯——咯——”地娇笑起来,如银铃在风中摇摆。“贱人,下次本将军不许你穿这种裤子。本将军要你学后宫嫔妃穿开裆裤。”“咯——后宫嫔妃真穿开裆裤呀?”纤柔好奇的笑问,“哪有大人还穿那种裤子的。”“难道本将军还诳你不成。”皇甫曜说完,并未见纤云过来,正欲喝斥,纤云款款下拜道:“打扰大将军与夏夫人兴致,婢妾知错,请二位继续,婢妾告退。”要她帮忙解裤结,她可没有这样的兴致。纤柔分不清轻重,她却分得清。纤云头也不回地打开房门,低眸合上门,头也不回地走了。皇甫曜听脚步声远去,一把拉起纤柔,严肃而认真地道:“奴姬,你再与本将军说说江府的事。今儿,就说你姐姐。”“我……姐姐?”纤柔用手搂住他的脖颈,秀目微垂:“这一生,她不会再喜欢别人了,上次回京,我刚刚得知,富贵候因她而死了。”“富贵候真真是傻瓜,你这样的绝色女子不要,居然地喜欢她那木头人。”皇甫曜好奇地道。“对啊,她就是木头人,哈——哈,不要说别人,我要嘛……”一屋旖旎,一室春光。夏日的风从窗外刮过,未入房,那里不需要风,那里的火焰太烈,比夏日的烈阳更甚,风大了,会上火燃得更旺。主仆二人沐浴之后,各自易容:菱花镜里,依旧是小芬与纤云。“大小姐,这些天很热,你要一路保重。你将易容膏置抹在人皮面具上,奴婢也省事不少,不会妨碍我洗脸沐浴。只是你还是要尽量早些回来。”“我明白!”人还是原来的人,可声音变成对方的。小芬在纤云眼睛捕捉到几分不安,道:“你放心,你走之后,我尽量不出门,整日规规矩矩呆在屋子里。我少说话,即便说话,我会含着易声丹……”“小芬,辛苦了!”纤云难以表达此刻的心境,小芬一直都是她最好的帮手,无论是在相府还是在将军府,也是她最信赖的人。次日天亮后,“小芬”告别“纤云”。夜时,纤云又再三叮嘱了几处关键地方:一,人前唤纤柔为夏姐姐;二,尽量不去招惹皇甫曜;三,不要外出,呆在冬霜馆就成。纤云一身丫鬟装扮,租了马车往京城方向奔去,近了京城直奔郊外茅草屋。给读者的话:稍后还有一更,敬请关注,昨儿重新调整了故事大纲,许有一些变化。血泪祭柴逍(2)房门上,挂着一把锁,纤云从怀中掏出脖颈处的钥匙,推开门,一股尘土扑面而来。屋梁、家具、物什上结满蛛网。所有的摆设依如以往,可是这里的主人却不再。书架上,摆放着一张琴,挂着一支箫,去年此时,她曾在朝暮之中与他和乐……他们曾那样的走过近三年的光阴,相识、相知,从朦胧的少女情怀,直至相依。这样的黄昏,曾无数次映出他们相依的画面。“逍哥哥,你真的去了么?”每一次问自己,她都无法相信这会是真的。柴逍去了,她欠他的情再也无法还清。她记得,每次自己来这里,逍哥哥总会在篱笆门前,含笑远望,虽不说话,他一个自然而浅淡、宠溺的笑容足可以给她温暖。他彬彬有礼,温文尔雅,温润如玉,她后悔那时候没有鼓足勇气去握他的手。他的手一定很温暖,也很有力,明明心里有彼此,却连平常情侣间的牵手都没有。他的笑,是她心中最美的风景,就如此刻绚丽如锦的云霞。他的去,成为她一生都解不开的心结。这把琴、这支箫,这张桌案……都曾被他的大手轻抚过,留下了他的记忆,却不能留下他的温度与气息。这座落漠的草居,静静地倾诉对主人的怀念。不要这里沾上尘埃,这里的一切应该是干净的、温馨而舒适的,她一定要把这里打扫得干干净净,就似他还在,他还真实地活着。纤云花了一整天的时间,才将茅草屋里里外外打扫干净。明日就是他的百日祭奠,她要准备他生前最爱吃的东西去坟前祭祀。出门前,纤云看看天色,是柴逍告诉她如何识天。什么样的云预示有雨,什么的云预示有风。有雨天边亮,无雨顶上光。按照他所说,今儿许有雷雨。纤云转身从屋子里取出油纸伞,手提食盒、负上琴,出门时天色刚蒙蒙亮。她要做第一次去祭祀他的人,尽管他已去,但他依旧活在她的心中。在她的心里,他是她永远的逍哥哥。有些人、有些事,会和着似水流年而淡去。但有些人、有些事,却在心中留下岁月无法磨灭的记忆。每一次回味,都倍感温暖;每一次追忆,都会觉得美好。纤云想:或许逍哥哥留在她记忆中的正是如此,那是她用一生时光都不会忘去的人。柴逍的坟孤零零座落在林间,天色一亮,就有鸟儿在周围歌唱,蝴蝶在丛间飞舞。纤云她蹲下身子,将食物摆放在坟前,看着那几个漂亮的魏碑字“富贵候萧逍之墓”,她终是相信:他去了!他是那样的干净、纯粹,又是那样富于才华,这个尘世终究留不住谪仙般的他。他离去,只因要带她最干净的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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