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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稻一直都是南方人种的,在东北往上翻几百年都没有稻米的痕迹。奉天三省的水稻田都是这几十年朝我们那移民的高丽棒子开的地。前几年,大帅下令在三省择良地而种稻,这才有了大规模的实验田。我方才在先生的田庄转了一圈,实话说,我们每年五百大洋聘请的洋人教授折腾了几年的结果,都没有先生这一处田庄随随便便一株生长得好。先生不愧是留洋归来的科学博士和农学博士。”
林葳蕤倒是有些惊讶叶流氓的远见卓识,要知道,大规模的在东三省种植水稻还是在建国后伟人下令才出现的。一个大军阀,最重要的便是有粮有枪,有了这两者,不愁没人没兵,所以他这样做也确实没错。
不过,林家田庄的水稻长得好除了林葳蕤在小洞天培育的种子优良外,还有一个别处无法满足的生长优势——灵潭水的滋润。伏仙河在林葳蕤不定时的放水下,如今已经俨然小洞天外另一处灵潭。这要多亏了那些河中的生物,形如伏仙鱼和水中藻类这类水生生物受了灵潭水的滋养,本身就自带了灵潭水的属性,和河水互补,自然的循环使它形成有别于他处的水系系统。即使伏仙河是开放式河流,这河里的伏仙鱼如今也只在上游这一处生长了。而这处河中的水产更是无上珍品,无怪那些长期光临的食客们都说这有凤来居的吃食有灵气,多吃确实对身体好。
不过林葳蕤是不知道这些的,他自己都不清楚这河水的作用有多大,然而这笔大生意说他一点都不动心未免太过虚伪,也或许在他心里也曾经闪过那么一瞬乱世之中易子而食的惨状,但他素来又最不耐烦麻烦,因此只先打预防针:“任何生物都可能产生与双亲不完全相似的后代,这种不完全相似的性状国外称之为‘变异’,不过有些性状可以稳定遗传,有些则昙花一现。
“我田庄里的水稻也只是第一次试播,无法保证效果,且山水之间有差异,‘橘生淮南则为橘,生于淮北则为枳’这道理恐怕二位都懂,奉天府买回去的种子林某也无法保证能完全达到这番效果。”
旁边对什么变异遗传都一窍不通的叶某人:“无碍,我信你。”
吴冕在心里翻了个白眼,也跟着道:“先生放心!我们会先派专家团来此地考察学习,种子买回去也会先进行试验再推广,到时还请先生不吝赐教。还有这田里的机器我们也想大量买进。”
吴冕没想到大帅这一趟丢下奉天所有事务的南下还能带来这么一个意外之喜,别看他端着,其实心底早乐开花了。最近几年全国各地哪的光景都不好,不是旱灾就是水患,手中有粮才好办事。
一群人往山上走,老衡在前头开路,为主家展示这半年来的收获。远处的山脚下按照大少爷的吩咐,圈了一大块地养了一群山羊、肉牛和肉猪,水塘里头鲜鱼肥美,还有遮天莲叶下的莲藕丛生,他们这会走的山路周围零散地种着一些果树,越到山上才越看得出人工的痕迹,都是今年刚栽下的果苗。林大少是来巡山的,叶鸿鹄他们也不请自来。入夏时节酷暑难耐,奇异的是这片山色却犹如覆盖在一片空濛的迷雾之中,人走在其间清凉无比。一行人边走边欣赏山色,都不是热络的人,一时无话。
走到水源处,林葳蕤蹲下来,把手伸进水里,一群银鱼立马涌上来咬他的手指头,指尖微微酥痒。
旁边伸过来一双手,轻轻地捧起他的手,不让他碰水,“山里的水凉。”
林葳蕤抬眼看眼前的叶四,带些讶异,微微挣脱开他的手,却也没有继续。怎么跟哄小孩似的,这人什么毛病?
旁边的老衡突然道:“哎哟!伏仙鱼!”
吴冕也往水里瞧,“这鱼儿长得倒是稀奇,跟云梦泽里头的银鱼一样,就是小了点。这怎么有粉色鱼眼的?”
“可不是银鱼嘛,不过我们这叫伏仙鱼,早些年捕绝了,最近才又出现的。粉色鱼眼的更罕见啊,我当年娶我家婆娘的前一日可是在这里蹲了一整天才网到一尾送去给岳丈家!就为了个好兆头,”许是见为首两人间的气氛不太对,老衡开了句玩笑,“我观二位爷一表人才,年纪轻轻,恐怕好事也将近啊。”
他刚说完,就听山下传来呼唤:“大少爷!大少爷!”
阿福回应道:“阿七,我们在这里!”
山路不好走,单靠两条腿跑过来的阿七喘着粗气到跟前,道:“大少,家里头来了一个洋人,说是来找您的!一进门就问有没有东西吃。别的说什么我们也听不懂,您快回去瞧瞧吧。”
林葳蕤站起来,用方巾擦干净手,想了想问道:“是不是一头卷毛,胖得跟猪似的?”
阿七迟疑:“头发是卷的,但是不胖。”
等见到人,这人说的第一句话便让林葳蕤知道他为什么不是他印象中的胖子了。飞扬李见着了林葳蕤就跟见着了多年未见的亲爹亲娘似的,嚎啕一声,就要扑过来,被林葳蕤后头站着的叶鸿鹄一只手拎起衣领丢到一边之后,他能依旧半点不带歇地上演认亲大戏:“上帝保佑终于让我见到你了!我下了船一路一路问过来,他们都听不懂我的话,不过当我闻到有凤来居里头的饭菜香味,我就知道是你了!林!没有你的日子,我仿佛从天堂掉到了地狱!看看我,被活活饿瘦了三十斤!国外的吃食不是人吃的,我没法呆了,这次来中国投奔你就不走了!谁赶我走我跟谁急!有吃的吗?我为了吃这一顿,已经三顿没吃了。”他说话是大部分英文里头夹着几个汉字的,也难怪阿七把他认成洋人。
叶鸿鹄当年军事学堂里学的是俄语和德语,英语一般,此刻他皱了皱眉,凑到林葳蕤耳边问道:“这人谁啊?”
林葳蕤也无语,“同学。”又对一旁看热闹的胖婶道:“早上的云吞还有吗?端一碗堵住他的嘴。吵得我头疼。”
飞扬李一听有吃的,立马就跟着胖婶走了,还用不太熟练的中文口语套近乎,让胖婶给他多盛点。听到动静的林蓁芃和林芙萱也都出来瞧热闹,飞扬李路过的时候,不知道从哪里掏出一朵玫瑰花,递给她,弯腰做绅士状:“日安,美丽的花朵应该献给美丽的女士。”林芙萱还没来得及拒绝,他就跟在胖婶后头去厨房了。
飞扬李,自称南洋华侨,父亲是华夏人,是中菲混血儿,林葳蕤美国留学期间的邻居兼校友。
胖婶竟然神奇地能够跟中文水平一般的飞扬李沟通:“所以大少爷在寄宿的地方做饭你每天都去蹭饭,导致一年胖了三十斤,飞先生真是性情中人。”
飞扬李摇了摇头:“不,不,女士,我姓李。不过我也不是每顿都能蹭到的,因为有时候林他不做饭,他老是待在实验室里,还让我守着不让人进去打扰他。”
胖婶暗自琢磨怎么有人名字是这么倒过来念的,不别扭吗?不过不妨碍她对这个大少的同学十分有好感,一头卷发瞧着就老实好摸,捧着早上剩下的云吞吃得跟吸了鸦片似的一副要升天的架势,忒好玩了。
叶鸿鹄原本还想紧迫盯人,这时江坤拿着一沓电报进了小别业,他只好告辞众人去了客房里处理堆积下来的事务。临走前,吴冕见自家大帅从口袋里掏出一个湿漉漉的小东西,递给了他让他拿个鱼缸养着。吴冕一瞧,无语了,这不是刚才河里的银鱼嘛!细看还是粉色鱼珠的。
眼见着中午快到了,客房里的客人还等着他照顾一日三餐呢,林葳蕤挽起袖子开始动作。吃饱喝足这会正拿着一个西瓜在挖的飞扬李也凑进来,嘴里念念叨叨:“林,你拿了学位证就走,连声招呼都没打,可把学院里那帮要把你留下来的老头给急坏了,一个个都来问我你去哪了。我能说哪,只能说你回国报效祖国母亲去了呗,难不成留在美国为你们洋人服务。你不知道吧,他们原本是想留你做学院里的教授的!见你走了还说什么中国没有科学,你这是在浪费你的天才。”
林葳蕤头也不抬:“离我远点,西瓜汁要是喷到我身上,你会被我赶出去。”
见他有所收敛,问道:“回国干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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