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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才在马车里头听着就挺热闹,下了马车之后,就更热闹了,莫约十丈开外,正是新建起来的粥厂,也就这几天才开始施粥,赶着这会儿正是晌午后施粥的时间,所以棚子外面队伍排的就挺远。
维珍大致看了一下,两条队伍,都莫约排了有四五十人。
顾俨昨儿就提前赶到了,一直留意着这边的动静,甫一瞧见了四爷的马车,忙不迭就迎了上来。
“主子爷……”
“不必。”不待顾俨行礼,四爷就摆摆手示意免礼。
今天四爷跟维珍是微服出门,四爷不想引人注意,顾俨会意,再开口改了称呼:“老爷、夫人。”
老爷?
维珍听了这称呼,就忍不住朝四爷瞄了一眼,比起刚穿越过来的时候,四爷还是一掐都能流的出水的青葱高四生,一晃快六年过去了,四爷身上已经找不到青涩的踪迹了,跟少年也搭不上边儿了。
但是……老爷还是让维珍有些接受不了。
不能怪她,她对“老爷”的刻板印象已经停留在《情深深雨蒙蒙》里面的陆振华陆大爷的身上了。
就四爷这长相这岁数这体格怎么也不跟老爷搭边儿啊,要是留个胡子的话……
还是算了。
留胡子肯定不如现在好亲!
维珍这厢头脑风暴,那厢顾俨已经跟四爷汇报起了粥厂的情况,维珍也站在一旁认真听着,她可是粥厂的大股东,自然得关心一下运转情况!
“……现在供给的是杂粮粥,每天大致要消耗杂粮一石半,大米半石,可以供给差不多五百人。”
维珍迅速在脑子里面换算着,在清朝一石等于二十八公斤,那粗粮跟大米加起来就是五十六公斤,供给五百人的话,那每人差不多能分到二两多粮食,吃饱肯定是没问题的。
她上学的时候,每次打饭,最多二两米饭,男生再能吃最多也就半斤米饭了,这半斤可不是单纯的大米,是加水蒸出来的米饭,含水量至少百分之五十。
平心而论,他们的粥厂已经相当良心了。
茯苓说,外头施粥的顶多就混个水饱。
“不能让他们吃的太饱,吃太饱了,他们可就赖着不走了,什么都不干,每天擎等着施粥了,而且要是咱们施的粥太好的话,一传十十传百的,肯定好些人大老远地都赶来讨粥,说不定全家的饭都省了!”茯苓当时这样说。
茯苓这话维珍也赞同,做福利这种事儿,难免会养懒汉,所以得把握好度。
所以杂粮粥就很好,尤其还是加了很多红薯干的杂粮粥。
这玩意儿,就算贫农家里也不缺,而且早就吃腻了,不会有人专门为了这个赶老远的路过来,而且红薯干还不能多吃,吃多了会烧心难受,偶尔来粥厂这边领碗粥吃着没事儿,但是几天下来就受不了了。
也算是个避免流浪人员在粥厂附近扎堆赖着不走的法子。
不是维珍刁滑,实在是没有办法。
就像后世政府也会头疼无业闲散人员聚集一样,这样的地方是真的很容易出事儿。
最好就是,一时吃不上饭的,过来吃一碗顶饱又热乎的杂粮粥,或者是将就几天盘算盘算往后的日子,然后就该投亲投亲,该做工做工,该干嘛干嘛,不要一直在此聚集。
维珍跟四爷一边听着顾俨汇报,一边朝粥棚那边走,只是没靠太近,四爷就停了下来。
他自己来的话无所谓,但是带着维珍,就不便靠的太近,人挤人的施粥场面,离远看看也就是了,再近的话,四爷怕有人冒犯了维珍,或者也可以说是冒犯了他自己。
就像之前元宵节带维珍逛夜市的时候,倒也没有人敢上来冒犯维珍,但是眼瞅着那么多人盯着维珍看,四爷这缸陈年老醋还是感受到了被冒犯……
“多派些人手暗中盯着,防着有人趁乱闹事。”
顶着不远处的热闹场景,四爷沉声吩咐道。
“是,奴……属下遵命。”顾俨应声道。
一个粥厂并不值当四爷特地来着一趟,之所以过来,是因为四爷知道维珍一直挂着心,如今看也看过了,四爷就准备带着维珍继续赶路了,但是维珍却杵在原地不动。
“怎么了?”四爷问。
“我……闻到味儿了。”维珍咽了咽口水。
四爷不明就里,一脸没听明白的架势。
于是维珍指了指粥棚,然后冲四爷羞涩一笑:“杂粮粥……闻起来好像挺好喝。”
四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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