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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sp;&esp;进了屋子的卢氏连忙用手肘捅了捅自己身边的女儿:“你姐姐醒了,我去叫大夫,你先给她喂点水。”
&esp;&esp;陆柒还没有回过神来,自己就被一个模样甚是魁梧的年轻女子从床上给拉了起来,一碗干净的水很快地被递到她的嘴边,对方洪亮如钟的大嗓门在她的耳边炸开,吵得她头晕眼花:“不是要喝水吗,快点喝!”
&esp;&esp;这人眉眼中满满都是不耐烦,拉她起来的动作更是粗鲁的很,没有一点对病患的温柔可言。陆柒就着这个姿势低头喝了几口水,因为这女子喂水的姿势极其不温柔,清凉的水滋润了她的喉咙的同时,也把她的衣领给打得湿透。
&esp;&esp;陆柒这边喝了水,那厢中年男子便带了提着药箱的大夫进来,跟在他身后的还有两个穿着裙装的小侍。那小侍上来接过了年轻女子手里的水碗,一个拿熏香的帕子给她擦了擦嘴,另一个在她的背后塞了个棉花填充的软垫,让她在没有人搀扶的情况下也能够坐靠在床上。
&esp;&esp;给陆柒把脉的自然是个上了年纪的女大夫,陆柒任由对方将手指搭在自己的脉上,一边眯着眼休息,一边在脑海中迅速的理清她无比紊乱的思绪。
&esp;&esp;这里的男人是涂脂抹米分穿裙着钗,女子多数身形魁梧,虽然面上无须,胸前也还留有那沉甸甸的两坨肉,但不用来大姨妈更不用生孩子,和她认知里的世界截然相反。但她初睁开眼的时候却并不觉得此处怪异,而且也很自然地接受了跟着那中年男子后头进来的是两个小侍,而不是长得英气了些的丫鬟,这悉数归功于这具身体原主还残留给她的那些记忆。
&esp;&esp;趁着大夫诊脉的这段时间,陆柒把原主留给她的那些记忆走走马观花般的过了一遍。这身体的原主是自个上吊死的,死得很冤,很不甘心。陆柒先前听到卢氏和陆玖声音的反应便是那不甘愿死去魂魄留下的残念,但这些残念去了,原主对现在的陆柒的影响也就没了。
&esp;&esp;这原主和她同名同姓,也是陆柒,只不过对方和她不同,不是什么二十一世纪的副教授,而是个地地道道的女尊女子,还是个极其重名声的书呆子。
&esp;&esp;比起陆柒所在的世界,原主陆柒所在的启国阶级十分分明,对男女之间的界限划分得也更加明确。如果一个女子长得瘦弱很容易让人瞧不起,女子要是倒插门吃软饭那嘲讽的话更是难听。
&esp;&esp;原主陆柒在母亲娶进来的继室刻意的培养下已经成了个不讨人喜欢的迂腐书呆子,平日里在聪慧的妹妹衬托下她本来就相当的自卑,结果近日来她又听说母亲有意将自己入赘户部尚书秦牧家去,做那位淮安郡卿的上门妻主,她一下子就受不了。
&esp;&esp;要知道,那淮安郡卿虽然貌美,却是出了名的刁蛮任性,还对去年的新科状元有爱慕之心,不顾男子矜持倒追弄得京城满是风雨,声名狼藉得很,哪里会是她的良配。更何况现在还不是郡卿嫁到她们陆府,而是她去做那令人耻笑的上门妻主!
&esp;&esp;兔子急了也会咬人,原主也不是没有脾气,但一个“孝”字压在她的头上,她性子终究懦弱,一个念头想不开,直接就拿了绳子在房间里把自己给吊死了。
&esp;&esp;看完原主回忆的陆柒唏嘘无比,她既怒原主的不争,又叹原主的可怜。但这身子现在既然成了她的,她自是不可能像原主一样为了那些名声再去上吊自杀一回。
&esp;&esp;等陆柒回过神来,大夫也为她诊好了脉开好了药方:“陆女君身体已无大碍,就是身体有些虚,加上肝火有些旺盛,每日按照老妇开的药早中晚喝上三服,吃些清淡的食物好生调养,七日内便能痊愈。”
&esp;&esp;“谢谢大夫了。”那卢氏面上带着笑让人送走了大夫,又示意自己的亲生女儿陆玖先退下去,搬了个加了软垫的圆凳就坐在了陆柒面前好言好语的劝慰:“子臻啊,你怎么就这么想不开呢,你这么一来把我们整个陆府上下都吓坏了,你娘听说你昏迷不醒,头发都急得白了一半。你就算是不为自己想想,也得为你娘想想啊。你怎么就忍心叫我和你娘白发人送黑发人呢?”
&esp;&esp;陆柒对卢氏的说法嗤之以鼻,要是这原主的娘亲真急,那也不是为了她这个女儿死了急,而是怕没了合适人选送到秦府去,她一下得罪了秦家,仕途和陆家都会受到影响。
&esp;&esp;原主陆柒的记忆里,秦家和陆家的婚事就定在半个月后,先前大夫诊脉的时候,她从卢氏的口中得知原主昏迷了三天,等这具身体养好,她也没有那个本事让陆家当家的改变主意换个人入赘到秦府,所以对待卢氏的哭诉,她闭口不言,以不变应万变。
&esp;&esp;卢氏见她不言语,又好生劝慰了一番,吩咐两个自个放心的小侍留下来贴身伺候着长女君,又命仆妇将屋内一切可能让陆柒寻死成功的东西都撤了下去,也没有再留下来做戏,风风火火地便撤了出去。
&esp;&esp;陆柒得了清静,便回想了一下自己来这缘由,前生她该是飞机失事死的,死的时候不过三十三岁,也就从讲师混上副教授不到一年,好不容易自己的车子和房子都有了,就差个能和她相守相知的灵魂伴侣了,没想到一穿就回到了解放前,房子车子票子都白挣了。
&esp;&esp;她穿到这里来,未来的夫郎倒是有了,可惜是个名声糟透的悍夫,听那卢氏的话。她入赘过去也就是个傀儡妻主,还落了个吃软饭窝囊废的糟糕名声,简直是凄凄惨惨戚戚。
&esp;&esp;但再凄惨这日子还要过,陆柒因为是穿来的,对入赘这件事自然没有原主看得那么重,更不会在意那种说自己吃软饭的风言风语。只希望她那个未来的郡卿夫郎不要太喜欢涂脂抹米分,只要对方不太啰嗦,不对她要求太高,这日子总不至于比在陆家继续待着过得更差。
&esp;&esp;和陆柒预料中的一样,她名义上的母亲在她“嫁”进秦家前只来了两三回,每次都是语重心长的讲秦家这门婚事对陆家的重要性,还嘱咐她无论那秦何干了什么不守夫道的事情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哄好了秦家,大家都有好日子过,要是哄不好秦家,她那死去的亲爹都会为她蒙羞的。
&esp;&esp;为了避免再生事端,陆柒表现得相当的听话乖巧,倒叫她这便宜娘亲生出几分愧疚来,在给陆柒带过去的“嫁妆”上面多添了些值钱的东西和三千两银票,算作是陆柒将来的傍身钱。
&esp;&esp;在卢氏提着一颗心忐忑不安地过了十日后,秦家派来接陆柒的轿子终于上门了。
&esp;&esp;☆、
&esp;&esp;虽然是入赘,但很多的地方和正常的婚嫁并没有太大区别。大婚当日,陆柒还是在喜公的帮助下换上这个世界新娘应当穿的正常婚服,她下半身穿得是那种类似于裤子的,这种喜服原本是为了让新娘便于骑马去迎接新嫁郎的,不过她听了这几日伺候她的小侍说,那秦家会派人抬轿子过来接人,她也用不着骑马。
&esp;&esp;听说自己不用骑马陆柒反倒松了一口气,上一世她虽然学习不错,三十出头还混了个副教授的职称,算个高级知识分子,但她的身体也只能算是比较健康,瑜伽会一点,太极拳也打了好几年,但骑马这种高难度运动她是不会的。原主是个书呆子,对骑马更是一窍不通,要是到时候被马甩下来出了洋相反倒不好。
&esp;&esp;看她松了一口气的样子,替她梳头的喜公和小侍差点也掩饰不住面上的那几分鄙夷,毕竟她们见过的吃软饭的多了,就没有见过这么适合吃软饭的。
&esp;&esp;先前他们本来还有点同情这陆家的长女君,堂堂的嫡女君,要娶声名无比狼藉的淮安郡卿,简直是倒了八辈子的血霉,现在来看,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软包配个了不得的悍夫也是相当般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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