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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的无意义的举动,皆足以表示一个人的浅薄、轻浮、胆怯或者狂妄。”高
尔基赞扬列宁的演讲时说:“他的演说和谐、完整、明快、强劲,他站在讲
台上的整个形象——简直就是一件古典艺术品:什么都有,然而没有丝毫多
余,没有任何装饰。”
从站立的姿势看,一般提倡丁字步:两腿略微分开,前后略有交叉,身
体的重心放在一只腿上,另一只则起平衡作用。这样不显得呆板,既便于站
稳,也便于移动。
不少演讲家讲究站姿。站立的姿势适当,演讲者会觉得全身轻松、呼吸
自然、发音畅快,特别有于提高音量,作慷慨激昂的演讲,也只有站姿,才
能使身姿、手势自由地活动、“造型”,把自己的形象充分地显露出来。曲
啸说:“听众就是演讲者的镜子,而且是多棱镜,从各个角度来反映演讲者
的形象。演讲者的体态、风貌、举止、表情都应该给听众以协调平衡以至美
的感受。要想从语言、气质、神态、感情、意志、气魄等方面充分表现出演
讲者的特点,也只有在站立的情况下才有可能。”
至于长时间的演讲,则可以采取坐姿与立姿结合。这样既可减少演讲者
的劳累不适,也能形成一种动静相济的效果,如蔡朝东的演讲即是如此。动
静结合更能突出演讲所注重的思想、情感。罗斯福认为演讲的技巧在于:“亲
切、简短、坐着说。”这大概与他的腿疾有关系吧?不过,“坐着说”比较
随便,这对于“拉家常”式的演讲倒是合适的。
手势是富有生命力的。心理学家詹姆斯认为:在身体的各部分中,手的
表达能力仅次于脸,讲话中抑制的无意识冲动也往往可以从手的动作、位置、
紧张程度等方面看出来。
关于手摆放的位置有不同的方案,不可拘泥,只要自然得体均可,但切
忌不要把手插到衣袋里,显得对听众不尊重,而自己也好象“被捆住了一样”。
手势的具体运用要注意适当有节。说话连着动手是许多人的习惯,但多
了就不好。一般来说,我们日常生活中说话百分之七十是无须用动作手势的。
演讲根据需要可以多一些,但也不要滥用。有的演讲者认为有手势比无手势
好,手势多比手势少好(何况手势还能掩饰自己紧张的情绪呢)。这实际上
是误解,令人眼花缭乱的手势只能显露出自己的慌乱,别无任何意义。詹姆
斯认为,不要以为把手呆板着不动是可笑的。另外也有人认为,有说服力的
手势是根据演讲中带有情感的声音而定的,如果演讲者一开始就频繁地运用
手势,那么到了最后就无路可走了。
让我们来看列宁是如何运用手势的吧:“列宁的左手大拇指习惯地插在
背心肩口,较多地用右手做动作,不过初讲时他的动作也极少,讲到后来时,
就越来越多地用两只手做动作,尤其是讲到激愤、鼓舞等重要关口,还喜欢
把身体迅速前倾,用手急剧地有力地向前一挥,用这一特有的典型手势来加
强演讲的色彩和力量。”
手势运用要有变化。老是重复同一种手势既单调,又“形不达意”,招
致听众厌烦。手势要为听众所理解、接受,就必须服从内容的需要,并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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