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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你看了日记,还要跟我这种人在一起?我是个同性恋,我喜欢一个男人,我还被他甩了,我什么都没有,我什么都不能给你,你为什么还要跟我在一起?”我抬手,碰到馨兰的肩,她没有拒绝我,我搂住她纤弱的肩,我把她搂在自己怀抱。“我害了你,馨兰。我误了你一生。”“端康,我们在一起整整五年,我们从没有吵过嘴,我们做什么都想到一起,我们一家人开开心心,我不求什么其他,我很知足。”“还不够,这还差远了,馨兰,我还要跟你一起变成老头老太,一起搀着手过马路,一起看我们的儿子娶上漂亮媳妇。馨兰,千万别丢下我。”馨兰握住我的手,合在她手心里。她的手小巧又暖和。她焐着我的冰冷。“过去的都过去了,端康,我在你身边,从前,现在,以后,我一直都在。”这天晚上,我们一家人切了蛋糕,吃了一桌的菜,小飞拿到礼物高兴极了。我在夜里,家人都睡了,把花都丢出去了。把手机电池下了,再也不用了,嘱咐馨兰把门锁好,谁敲门也不开,暗地里,开始把攒在银行的钱慢慢提出来,我要像小蚂蚁一样,把我的家搬到另外的城市,谁也再不能找到我,就像当年我也这样想着要搬走与那人的小小巢穴一样。花还是照常送来,堆到巷口,邻居都跑过来打听。宝马就停在家门口,钥匙放在我家信箱。还有什么其他七七八八散着香气,用最高档的漂亮盒子包着的东西,源源不绝,全都扔掉。挑了个大晚上,我偷偷摸摸赶紧把最后几百块钱取出来的时候,我按下一个键,闪出的屏幕却显示连我微薄的存款数也在后面蓦然加上了好几位零——我数着一个个零,一个个圈圈,我简直不能相信,我简直要疯了,这到底还有没有天理有没有王法?他只是个明星啊,他又不是什么黑社会,不是什么政界要人,他怎么能把我的老底都端掉,他怎么能对我赶尽杀绝!我只是个平头百姓,我何德何能享受到被人时刻监视、逃出无门的可怕难受!已经又过了五天,倒计时滴滴答答进入尾声,我誓要搬空我的一家人,值些钱的细软带上,房子是租的,不要了,锅碗瓢盆什么也不要了,火车票已经买好了,馨兰在,小飞在——差不多了,只要到别的地方,就能又开始新的生活,这次再也不去大城市玩,就再也不会被发现,我就能看着我的儿子健康快乐的长大。人一辈子总不能只为自己活,得想着其他人,她们跟你骨肉相连,她们的幸福往往远大于你个人的幸福。馨兰没说什么,她默默收拾行李,她照常为我烧饭洗衣服带孩子。我想我们这辈子都不会分开了。只是要快,再快些。火车票是星期天的,后天早上九点。如果现在不走,我怕我再也走不了。今天是周五,轮我值夜班。为了显得我一切如常,我没有请假。门已经锁了两道,躺在单人床上,我翻来覆去,一夜没合眼,屋外面的一两声猫叫都把我的浅眠惊醒,我几乎是竖起耳朵,瞪着天花板,没有开灯,什么都看不清,只有我的心里清明,正在上演过去的悲欢离合,全都已经过去。早上六点开始下雨,我头疼,眼睛底下是黑眼圈,喝了两大杯开水还是提不起精神,洗了把脸,随便扯了张塑料布挡在头上,我打开车铺门,外面大雨如瓢,哗啦哗啦,伸出手背打上去都嫌疼,我把门反锁好,张着我的临时雨伞走进雨水泥泞里,路上还是一个人都没有,这时候,这个小城的大多人都还在安睡。本来我也该回家好好睡觉,但现在什么都做不成了,回家看看还有什么能拿的再收拾好,明天就要走了。我跳过一个水洼,还是溅了半个裤管的泥巴。我这样狼狈又糊涂的人,值得谁的坚持?谁都不值得——我心里都觉得他们奇怪,馨兰怎么会跟我好?雷耀怎么会回头找我?我什么都不如他们,我什么都给不了他们,为什么还要对我坚持不放?我开始觉得他们比我更糊涂,绝对糊涂透顶——这种想法,竟让我发笑,我无所忌惮、自暴自弃地在雨天里,顶着个破塑料布,哈哈大笑。我知道我现在不太正常,只要过了这段日子,卸掉心头大患,我就能恢复正常。笑得太猖狂,手一发抖,大风把塑料布也吹跑,掉到河里,够不回来。在瓢泼的大雨里走着,那滋味真是灭顶般的从头凉到脚,这下好了,可以不用躲着、避着、跳着、逃着了,我把手插着口袋,抬起头,雨从头顶灌到眼睛嘴巴,顺着衣领,滚进身体,衣服也完了。淋吧、浇吧、下吧,反正也死不了人。耳朵里哗啦啦的都浸的水声,眼睛睁不开来,被雨点打得疼,头凉冰冰的,衣服都粘在身上,身上倒好象舒服一点,已经冻得冷嗖没有感觉,反而能自由自在大步往前。钻进自家巷口的时候,还是安下一点心。毕竟已经豁出去了,大踏步地挺起胸膛走了,被雨一浇,似乎烦恼都被浇没了,是啊,也没什么大不了,明天就结束了,什么烦恼都没有,不用选择了,不用犹豫了,什么事情不也都没有发生。然后,我倒吸口凉气,我的心都停跳,我看着眼前的人,就在我转过拐弯,我朝向家,我再踏几步就到家的距离,我张着嘴,却叫不出来,我知道他会出现,我不想看见他出现。他还是来了。他就站在我面前,他侧着身,靠着墙,打着黑伞,穿着黑色的衣服,在抽烟,伞遮着他的眼,我只能看到他绷紧又冷冽的下颚,这世界上要是有最俊美的死神需要演出,我首推是他,他现在就能吓得我牙齿都打颤,却又觉得他美得让我连双脚都失了逃跑的力气。他就站在我家门前!——我没有了其他多余念头,我立即像小狗小猫一样扑上去,我拽着他袖子,我拉他走,“走啊,走啊——不准站在我家门口,不准让他们看到!跟我走跟我走!”他不动。我也拽不动。大雨淹没我的声音,我扯着嗓子叫得喉咙都疼。我改抱他的身体,我拖他,我哼哧哼哧埋着头撞击着他的胸口,用我全部的力气拖着他,我一定要把这个人赶走,“你要折磨到什么时候?你从以前就开始折磨我,你从来都看不起我,你瘫在床上才想到我——你看我过点好日子,你就难过吗?我有老婆有孩子了,你还想怎么样?——你到底想怎么样?”撞击中,我挥打掉他的伞,我恨不得再把他打瘫打瘸,他就再别来找我!我已经被他翻来覆去折磨了十年了,我再也受不了了!他猛地推我,我一下子向后摔在雨水和泥巴里,我发抖地被雨水打着,失魂落魄。他俯视我,居高临下,他整个人,该死的傲慢,该死的寒冷。“你有个五岁的儿子,李端康。”我儿子五岁关你什么事?我说不出话,我还是摔倒的姿势,头还是嗡嗡作响。他慢慢蹲下身,在雨里,明明我们一样湿冷,他偏偏就是没有跟我一样凄惨的狼狈,他低下身,他说起话,他心怀叵测地打量我,他看上去居然还是高贵又潇洒得像个拯救美丽公主于水火的大牌王子。我喘气,都是白色水气,我越来越冷,我想回家,我强撑出无谓,在他的目光底下。“你是一边照顾我,一边照顾那女人。你真是好样的,你骗我这么久。”他的眼睛跟我一般齐,我听到他的声音都在发抖——他不是冷,他是在生气、发火、狂怒;为他本来根本没有资格责怪的事,他竟然这么生气。我不心虚,我恶狠狠回瞪他,我虚张声势,我抬手挥拳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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