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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六章 乔迁之喜(第2页)

薛之谦呵呵笑道:“是啊!怎么样?提提意见?”

曹平斟酌着字句,说道:“这个,会不会稍微有点负能量?”

薛之谦摇头说道:“不会啊?我写的就是一个渺小卑微的小人物,总被忽视后的心声,当然,立意方面肯定有那么一丁点像eason的《浮夸》,不过却是完全两个不同的故事啊!而且音乐风格也完全不一样……”曹平只是默默的盯着他,他越说声音越小。

曹平想了想,问道:“这个专辑什么时候上?”

薛之谦说道:“十一月了吧!”

曹平点点头,有些明白了,显然有些担心,他皱眉问道:“我就说哪里不对,要不给你联系个心理医生看看吧?感觉你压力挺大的。”

“不会!怎么可能?哈哈哈!”薛之谦哈哈笑着,笑了几声,尴尬的说道:“哎呀!好像有点干啊?”见曹平仍是有些担忧的看着他,薛之谦哭笑不得,说道:“好吧!我承认,一开始我的确非常担心这张专辑的成绩,而且当初上腾倒闭,我回家后的确有些抑郁,加上离婚,压力确实很大,但是现在我已经好了,我现在对这张专辑是无比的有信心,因为我已经确信这是我能拿出最好的东西了,剩下的就交给市场检验就好啦!”

曹平又仔细看了看,看得薛之谦身上发毛,才点点头说道:“那你注意维持心态,有什么事一定要给我讲啊!”

“切!”薛之谦的间接性精神病又犯了,笑着去捏曹平的脸,笑道:“你还教育起我来了,啊?小屁孩?我可比你大十岁嘞!你搞清楚先!”

曹平狼狈的躲闪,叫道:“你刚摸过鱼的手,快拿开,好腥!”

闹了几下,薛之谦突然停手,重新洗起菜来,笑道:“快做饭吧!我都饿死了。”

对于薛之谦偶尔的一惊一乍曹平还是很不习惯,他莫名其妙的擦擦脸,只好重新炒起菜来。

为了今后店里菜色练手,曹平今天做的都是大菜,想让他们选几个招牌菜出来打名气,也许是吃的比较少,曹平在外面飘了一年多,大多数时间都在饭馆吃饭,可从来没有吃到比自己做的好吃的,更别提达到奶奶那种手艺了,要吃到奶奶那个水平的菜,估计得到国宴上品尝了。

别墅里的厨房很大,厨具曹平也买了一整套,大锅里是从中午就炖着的鸡汤,是曹平用来吊高汤的。由于是第一天住进来,需要时间的菜还是不太方便做,曹平就准备了几个快炒。张一山特喜欢喝炒肝,特意买了一斤猪肝和一副猪大肠回来让曹平做。

说是炒肝儿,其实是以猪肥肠为主的,是带汤的,所以叫喝炒肝儿,和豆汁儿一样,味儿有点冲,外地人不一定吃得惯。

怕肥肠没洗干净,曹平又重新洗了一遍,然后放在锅里用文火煮着。估摸着差不多熟了,曹平掀开锅盖,薛之谦马上翻起了白眼,捂着鼻子说道:“我去,我还以为我闻习惯了,煮熟了味道更大啊!我的天!”

曹平笑道:“炒肝儿吃的就是这股臭味儿啊!”

薛之谦忍不了了,放下菜捂着鼻子推门往出跑,嘴里还一边说道:“不行了不行了,我帮不了你了,我先出去喘口气。”

厨房门一打开,张一山就闻见味儿了,穿上拖鞋就跑了过来,一边闻着一边迫不及待的说道:“(吸气)恩!(吸气)恩!这味儿真正!好了吗?能吃了吗?”

曹平笑道:“别着急,我先炒个酱。”炒肝的味道主要来自于酱料,用猪油炼出油后,放入大料炸透,然后放入生蒜煸至金黄,最后放入黄酱。黄酱就是大豆酱,北京人吃东西就好两个酱——甜面酱和黄酱,北京炸酱面的酱就是用这两种酱熬的,老北京人都好这一口。

“多放点黄酱!我就爱这个!”张一山背着个手站在锅边盯着,曹平没好气的说道:“你进来就帮点忙,把那点口蘑洗了。”说着把蒜酱盛出来备用。

张一山晃晃悠悠的去洗菜,曹平拿出长筷子把煮好的猪大肠捞出来放在冰水里,然后往水里加花椒和料酒去腥。

等着肥肠晾凉,曹平把猪肝掏出来洗干净,顺刀切成柳叶片,加了点料酒备用。张一山已经把口蘑洗了出来,曹平拿过快刀切成片,扔到高汤锅里烫熟后,连汤盛到锅里继续炖煮。

乘着这段时间,曹平把肥肠拿出来切成小段,张一山洗完了口蘑,闲着没事干,看着曹平切肥肠,在旁边摇旗助威:“平爷这刀法堪称一绝啊!难不成是传说中的五虎断肠刀?实在令在下佩服。”

不理会张一山的耍宝,曹平切了点葱花姜末,掀开口蘑汤锅的锅盖,把肥肠放进去焯熟。这道菜最名不副实,说是炒肝,其实是煮出来的,焯烫一会,曹平把蒜酱、葱花、姜末放入锅中调匀,再把猪肝片放入锅中。猪肝一定要后方,肝片的薄度决定它熟的时间,曹平切出来的肝片,放在锅里搅两下就已经熟了,再煮就老了。临出锅,放点淀粉勾芡,用汤勺搅动两下,汤汁变得粘稠起来,曹平就单手端锅,把炒肝儿倒入大碗中,问张一山说道:“还要蒜吗?”

张一山早已迫不及待,咽着口水说道:“要!多来点!”曹平在炒肝上撒了点生蒜末,张一山就端了起来,顾不上烫,顺着碗边一吸溜,脆嫩的肝片和软糯的肥肠就被吸入口中,张一山满足的闭上眼睛,半晌,伸出大拇指笑道:“绝了!真是绝了!就平爷您这手艺,在北京城也得是这个!”

曹平笑骂道:“得了吧!赶紧端出去吧!就你一个人吃啊?”

张一山又喝了一口,笑着说了句:“要是有俩包子就着,那就完美了!”说完才端到了外面餐桌上。

洪洋也是北京人,对炒肝儿的热情不张一山少,看见炒肝,洪洋大头一伸,就顺着碗边一吸溜,张一山叫道:“喝那边去!这边我喝过了!”

洪洋嘟囔着:“我不嫌弃!”张一山笑骂道:“滚!我嫌弃你!拿勺儿去!”

一口下肚,洪洋冲着厨房大喊:“中华小当家啊!平爷!”

曹平笑而不语,加快速度炒菜。

为了调试菜品口味,曹平选的菜色都是北京宫廷菜色,而且都是出自满汉全席,虽然没用什么山珍海味,但是普通的菜色才见火候功夫。

第一道菜,曹平准备**丝银耳,是一道比较清淡爽口的菜色,需要先把鸡胸肉切丝。鸡胸肉包馄饨比较好,因为肉质偏老,炒菜很不容易掌握火候,很容易炒老,影响口。而银耳又是非常嫩的菜,几乎是入锅就熟,为了让鸡胸肉炒熟,就要切得极细,这对刀工要求比较高。

不过刀工对于曹平压根不是问题,从冰箱里拿出冷藏了一会的鸡胸肉,曹平就准备抽刀切丝。肉在冰箱里冷藏一会,让肉质稍微偏硬一点后,切的时候就比较容易切薄,用大拇指试了试刀口,刀身一转,曹平瞬间下刀,极短的时间内,鸡胸肉就成了一堆铅笔芯粗细的细丝,把鸡肉丝放入碗中,加入淀粉和黄酒拌匀。

又切出一些葱姜末和尖椒丝,曹平把炒肝锅洗干净,放到灶台上烧干,加入清油热锅。这道菜油温不能太高,因为材料极嫩,很容易炒糊,但也不能太低,不然不容易炒熟,勉强炒熟后鸡丝就会老,影响口感,所以对火候掌控的能力要求非常高。

用手心放在油锅上方试了试油温,曹平放入葱姜末爆香,片刻后,倒入鸡丝滑炒,由于有淀粉和黄酒去腥提鲜,鸡丝会裹着一层淀粉汁,容易粘在一起,因此下锅后就要快速翻炒,把它炒散,但是由于有水分的原因,又不能颠锅,所以要手腕快速翻动,对手速也有要求。还有,为了防止粘锅,炒这道菜必须用锅铲,不能用炒勺,也是个讲究。

等到鸡丝变白,曹平加入银耳丝,加了点盐,又用汤勺从鸡汤锅里舀出一勺尖的高汤,倒入锅中翻炒,有上好的高汤,谁还用味精啊!临出锅前,放入尖椒丝翻炒几下,曹平就端锅将菜盛入盘中。虽然这道菜做起来很快,只花了几分钟,但是一般人还真炒不了这个菜,不然怎么会被放入满汉全席中呢?所以,简单中间见功夫,真正的技巧,往往就藏在不经意处,只有有心者才能发现。(83中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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