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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气说变就变,原本还艳阳高照,转眼间,浓厚的乌云,便将日头遮掩得严严实实,连半点缝隙都未曾透出。
正在田间地头忙碌的人们,仰头看着灰蒙蒙的天空,嘴里喃喃着“要下雨了”。他们从田地里走出来,脚步匆匆地往家里赶路,唯恐被雨水打湿了衣裳。而在众多神色匆忙的人群中,沈刘氏显得不急不慌。她手臂上挎着一个竹篮,用块方方正正的蓝色碎花布遮掩。
有与沈刘氏相熟的妇人,停下赶路的脚步,朝着沈刘氏打着招呼:“今天云山要从书院回来罢。”
沈刘氏矜持地点点头,掀起竹篮的一角,露出极其鲜嫩的槐花。
“晚上回来,这不是新摘的槐花,给他做道蒸槐花吃。”
妇人轻笑着:“云山可是秀才公,日后要做官老爷的,怎么就吃这些。我家还有半块腊肉,你拿回去给云山加点荤腥。”
沈刘氏抚着竹筐的手掌微顿,声音冷冷地拒绝了:“不必,云山就喜欢吃这些不值钱的东西。”
说罢,沈刘氏就加快脚上的步伐,将几个妇人甩在身后。但沈刘氏脚步匆匆,却仍旧是在行走,而非像周围的农户一般,跑着归家。沈刘氏这般行径,便是有意无意地和农户们区分,彰显自己家的不同。毕竟沈刘氏的儿子,沈云山是村子中年纪最小的秀才。
妇人的同伴,瞧不上沈刘氏眼高于顶的样子,为妇人打抱不平道:“神气什么,不过是个被男人不要的东西!要不是有个出息的儿子,谁愿意亲近她。你好心赠沈刘氏腊肉,可人家自诩是书香门第,不愿意和我们这些地里抛食的打交道。”
妇人面上带笑:“可偏偏沈刘氏就是有个秀才公儿子。”
不然,那块腊肉她自己家都不舍得吃,怎么舍得白送给沈刘氏。
同伴气得胸前起伏不定,但也说不出半分反驳的话语。
沈刘氏刚嫁给沈父时,还过了几年好日子。沈父是地里的一把好手,偶尔还会进山,捉来些野兔野鸡,给家里添添鲜。成亲一年有余,沈刘氏有了儿子沈云山。沈父干活越发卖力气,除了田地里的活计,他还砍了大捆的柴火,拉到镇上去卖。这般男耕女织的日子,本该过得红红火火。但不曾想,沈父去镇上久了,便与花娘有了首尾。沈父的柴火扎实,不像旁人一般,掺杂了湿润的树枝,因此花楼便点名要沈父每十日送上一次。沈刘氏不知道沈父区区农户,是怎么和花娘打上交道的。待村民将此事告诉沈刘氏时,她身子都在发抖。
偏偏那传话的村民,不懂得看人眼色行事,绘声绘色地讲着,沈父是如何将那花娘搂在怀里,心肝宝贝肉的唤着。
那村民抬头,看了满面怒容的沈刘氏一眼,接着说道:“……嫂子你还是去镇上看看罢。”
沈刘氏将年幼的沈云山托付给邻居,请了几个村民陪同,去了镇上的花楼。牛车晃悠悠地向前走着,沈刘氏直勾勾地看着刚才传话的村民,开口问道:“那花娘可是长的极美?”
男人贪恋美色,她本就知道的。
被喊到的村民,面上露出一言难尽的表情,嘴里支支吾吾地说着:“嫂子看了就知道了……和平常的花娘不一样。”
沈刘氏没有再问。
沈刘氏此生没有想到,自己这好人家的闺女,也有进花楼的一天,还是为了央求自己的男人回家,这着实让人觉得可笑。
看到沈刘氏,沈父眼神微闪,但他第一反应,并不是跑到沈刘氏身旁,祈求原谅。而是伸出手臂,遮挡住身后的花娘。那般护短的架势,倒好像沈刘氏才是什么洪水猛兽。
沈刘氏拨开沈父的手臂,看清楚了花娘的模样。
此时,沈刘氏才明白,传话的村民欲言又止,到底是因为何等缘故。因为这花娘,并不年轻貌美,甚至肌肤发黑,容貌平庸,唯有一双眼睛又大又亮。据花楼中的人说,这花娘并不讨人喜欢,只能靠做些粗活维持生计。一来二去,便与送柴火的沈父,有了来往。
在村民的劝说下,沈父最终还是丢下花娘,随沈刘氏回了家。沈刘氏装作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照样哄着年幼的沈云山吃饭,将家中的鸡喂了,家务活都做完。只是躺在床榻上时,沈刘氏没有像往常一样,面朝着沈父,而是缓缓背过身去。
但这样的平稳日子,维持了不过半月。一日,沈刘氏带着沈云山回娘家,再归家时,看到的便是遍地狼藉。她养得肥美的鸡只剩下几片羽毛,家中也没了沈父的身影。沈刘氏丢开沈云山的手,当即跑到里屋。她没有去寻沈父,而是将枕头拆开,却发现本应藏着的,要供沈云山去书院进学的银钱,连一个铜板都不曾剩下。
沈刘氏瘫软在地。
沈父跑了,没人知道他去了哪里。只知道沈父带走了家里所有的银钱,连养的鸡都拿走卖去,只为了赎走花楼中,那个不甚美貌的花娘。之后,沈父便带着花娘远走高飞,再也不见踪影。
村民们责骂沈父糊涂,有正经的女人孩子不要,偏偏对一个年老色衰的花娘着了迷。可这些议论,沈父已经听不见。村民们又开始议论起沈刘氏,从刚开始的同情,到后来的嗤笑。他们暗道沈刘氏没用,连一个相貌平平的花娘都比不过。十里八乡中,被成了亲的男人丢弃的,只有沈刘氏一个。
沈刘氏俨然成了众人口中的笑话。
但谁都没有料想到,沈刘氏咬着牙,将沈云山送进书院,沈云山勤奋好学,成了村里最年轻的秀才。
村民们现在只敢背地里议论沈刘氏几句,是万万不敢当着沈刘氏的面,胡说八道的。他们都清楚,沈刘氏极其好脸面,若是谁惹了她不满,沈刘氏便不会顾忌邻里的情分,直接将对方的脸皮丢在地面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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