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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匪石含笑悠然道:“是啊,怎么了,因为我爱好比较小众,你就不喜欢我了?”
“怎么可能?”祁连先是反问表示否认,然后顺势溜须拍马道:“男神放的屁都是彩虹色的。”
江裴遗不是很懂这些颜狗们的脑回路,在他眼里人类都是“一个鼻子一张嘴”的模样,他没搭理这两个满嘴跑火车的人,坐在椅子上开始从头到尾地翻看云锦分局提交上来的卷宗。
一般刑事案件经过分局侦查,再转手提交到市局,基本上都已经过了“黄金侦破期”,任志义死在五天之前,许多本来应该在第一时间就被发现的线索现在已经不见了,重光的侦查设备也普遍相当落后,破案的难度翻着番儿直线往上涨。
根据云锦分局长达五天的努力调查,除了案件事实比较清晰之外,其他线索基本上是什么都没有──任志义的尸体被一个黑色袋子装着扔在静江湖边,有村民大清早去钓鱼,发现旁边有一团黑色不明物体,好奇凑过去看了看,却闻到了一股浓郁的血腥味儿,吓得肝胆俱裂,直接就报了警。
云锦派出所的警察接到报警电话之后马上赶往现场,拍摄取证之后,将尸体连袋子一起拉回了公安局,并没有提取到任何指纹信息。
这任志义是云锦区的“知名人物”,以前因为打架斗殴蹲过两次拘留所,民警都眼熟他,当天就确定了死者的身份,然后派人去了任志义的家。
这一看不要紧,差点儿给那倒霉刑警的魂儿都吓掉,任志义家里水泥地板上都是血,触目惊心的长血痕、血手印遍地交错,基本上可以确定任志义的家就是第一案发现场,而静江湖则是抛尸的第二现场。
然后他们通知了任志义在外地的父母──两个父母表示因为儿子不孝,甚至还动手打老人,在许多年前就跟他断绝关系了,早就对这形同虚设的儿子心如死灰,任志义是死是活都跟两个老人无关,至于尸体也不要了,让警察同志随便找地方埋了。
由于重光市的监控资源紧缺,取证工作就变得相当艰难,他们没有办法了解到任志义生前都见过什么人,只能通过他的通讯录来调查。
结合在案发现场留下的“走”字后,再查到“赵霜”这个人,他的犯罪嫌疑就直线往上升,被警方列为头号嫌疑人。
可是这赵霜家里一干二净,本人在一家小厂子工作,同事对他的评价还可以,虽然他没有当天晚上的不在场证明,但是现场也没有任何直接有力的证据能够明确地指向他。
云锦分局开始黔驴技穷,束手无策之下就把这案子往上送──听说市局这两天挺闲的,林支队长因为不知名腰伤请了将近一个月的假了,以江副支队的性子,说不定就把这一桩案接下了呢!
而江裴遗现在又迅速推断出,地上的字根本就不是任志义本人写的,而是凶手伪装成任志义留下来的,那么本来简单明了的案情就忽然变得扑朔迷离了起来──凶手为什么要在地上写下“走”字,又为什么要陷害赵霜?他跟赵霜是什么关系?任志义在临死前给赵霜打电话说什么了?
江裴遗合上卷宗,抬起眼平淡道:“通知赵霜,让他今天下午来一趟公安局,接受调查。”
祁连犹豫了一下,委婉地说:“江队,赵霜现在还不能算是犯罪嫌疑人吧,现在就传唤他合适吗?”
林匪石在一旁不紧不慢道:“没关系,他如果觉得公安局这地方不好,让他指定地方也可以,这个无所谓的。”
“好的!”祁连领命而去,蹦蹦跳跳地下楼了。
小祁警官现在的心情还挺轻松的,并没有接到命案的沉重压抑──无辜的好人被杀害,他们会因为共情作用而感到着急、愤怒,但是假如死者本来就不是什么好东西,就不会有愤愤不平的遗憾了,只会让人觉得那是大快人心的“现世报”,死了才好。
生命的价值本来就不是等同的。
林匪石坐在桌子上,翻看着现场勘察的照片,面不改色地说:“这一个红点应该是滴落状的血迹吧?我以前看刑侦纪录片的时候好像被科普过,当时还觉得很有意思。”
“是,通过边缘针状凸起的长度可以反映受害者移动的方向,还可以确定受害时所在的位置,”江裴遗垂眼看着他,淡道:“你胆子还挺大的。”
林匪石笑了笑:“胆子不大怎么搞刑侦啊,不是早就被吓死了。”
说完,他又漫不经心地“唔”了一声,手下翻了两页宣纸,随口道:“卷宗里好像没有记录任志义的财产状况,等会儿让他们查一下──你觉得这个案子的突破口在哪里?”
“犯罪动机和犯罪目的。”江裴遗道。
林匪石不明白:“嗯?”
“我不觉得任志义的死是因为私人恩怨。在我的认知里,仇杀往往带着强烈的报复心理,在犯罪过程中大多伴随着暴力行为,比如殴打、虐待等等,”江裴遗翻到尸体拍摄照片的那一页,点了点他的腹部和手臂动脉,道:“可是任志义身上从头到脚只有这两道刀伤,干净利落,没有其他痕迹。”
林匪石若有所思地说:“给我的感觉,凶手布置这一切带有很强的目的性,不太像临时起意。”
江裴遗:“虽然从深度和长度来看,确实是足以致命的刀伤,但是这两处伤口都不是任志义真正的死因,我更倾向于在他受外伤之前,他就已经死了,后来凶手布置案发现场只是一个粗糙的障眼法。”
“总而言之,这是一场栽赃陷害的局。假如那个‘走’字代表的就是赵霜,有两种可能──第一种,凶手的目的是杀任志义,而赵霜只是他的找的一只替罪羊,又或者,凶手的真正目的就是想陷害赵霜,而任志义是他用来栽赃的道具。”
林匪石想了想,低声说:“我比较赞同第一种可能,资料显示任志义身高185,体重160,典型的彪型大汉,他本身就特别喜欢惹是生非,拳头恐怕很硬,总之不太好轻易对付,如果我想栽赃一个人,不会选择任志义这样棘手的工具。”
江裴遗看了一眼时间,现在已经是中午十一点半了,他没接林匪石的话,从衣架上摘下外套披在身上,淡声说:“你的伤还没好,就别操那么多心了,我先把你送回家,下午别过来了。”
“……”林匪石坚决道:“我不!”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评论收藏,感谢大家的霸王票。
林支队在家憋成了一颗大蘑菇,一朝奋起反抗,想要争取个人自由──江裴遗用特有的冷淡眼神注视着他。
“我现在已经好多了!真的!”林匪石的声音在他直勾勾的视线之下越来越低:“我不会总是动弹的,就在办公室里陪着你,保证不乱跑……”
“没商量,”江裴遗的语气有点说一不二的意思,“医生说你至少需要静养一个月,现在还不到四个周,你今天到处蹦跶,明天骨裂又要严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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