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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其是她去西北几年,消失在众人的视野之中,即使有心之人发现他容貌有变,也大可以说西北条件艰苦,干旱少雨,风沙连天。
谁又会往“狸猫换太子”的方面去想?
可沈知,却一眼看穿。
“珍珠与鱼目。美玉与敝屣。或许…只有傻子才看不出区别。”沈知低低的笑,眸色嘲讽,“我也是傻子,才被她玩弄鼓掌之间。”
周庭芳一凛。
她临死前见到沈知,或许是因为沈知顺藤摸瓜查到了她的女子身份?
她喉哝有些发痒,似乎不敢置信,半分怀疑半分试探,“锦屏说你在周大人死前见过她?难道她当时没有认出你吗?或者…她临死前有没有交代什么?”
“她当时…”沈知仔细回想着。
葡萄架下,她听到他的声音,便让婢女推她进屋。
她一定是认出他了!
所以才张皇失措的离开!
沈知笃定的说道:“她认出了我。”
周庭芳不得不感叹沈知的敏锐。
她当时藏得那样快,沈知也只是惊鸿一瞥,竟也认出了她的身份!
如此说来,她是错怪他了。
“我和她的最后一面——”沈知轻轻抿唇,勾唇,浅浅一笑,“匆匆告别,平平无奇。”
没有天雷勾地火。
没有轰轰烈烈。
他只是确认了她还活着,仅此而已。
“我只是想找人治好她的腿。”沈知似乎真的喝醉了,说这话的时候神思恍惚,“她是个心高气傲的人。这辈子…我从未见过她服输。”
“在国子监读书的时候,她每日天不亮就会起床读书,冬日里若是醒不来,她会打一盆冰水,将头埋进去让自己清醒。”
“酷暑天热,她坐在书房几个时辰,痱子生了一脖子。”
“只为了练一手好字,她将石头悬于手腕之下写字。直练得手腕上全是被细绳勒的血迹。”
“世人只知道她六元及第,世人都羡她少年天才,世人都说怀恩好运气。却鲜少有人知道她曾为此付出多少心血。”
“她一辈子,活得自由又骄傲。”
“断了腿,又被至亲抛弃,困于后院一隅。”沈知冷冷的笑,“我替她觉得不值!我替她觉得委屈!”
沈知的声音掷地有声。
一字一句。
“这世道不公,我便要替她讨回公道!”
犹如重鼓,砸在她的心头。
“该属于她的荣耀,周修远休想抢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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