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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夏无语,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啊;日月可鉴,她是真的跟沈先生没有半点奸情。这厢沈姨母已经详细地盘问了她的工作以及生活情况,前妇联主任问话相当有水平,连初夏这个专做学生思想工作的大学辅导员都招架不住,一五一十全兜了底。她在心中垂泪,凭什么,凭什么她要这样老实听话,就跟对着班主任的小学生一样。天地良心,站在讲台上执教鞭的人明明是她自己。为了防止情况向更加不可逆转的方向发展,初夏按捺住了自己进厨房一展身手补救自己不堪形象的冲动。其实初夏很喜欢做饭,尤其是做饭给一家人吃,只是除了去舅舅家时,平常独居的她根本就没有这种机会享受这种烟熏火燎中特有的幸福。晚餐很丰盛,七个盏八个碟摆了满满一桌子,有尖椒牛柳、翡翠菜心、毛豆米炒雪菜、千张结烧排骨,三鲜汤,都是初夏爱吃的菜。沈姨母喜滋滋地招呼客人:“来来来,快吃,多吃点儿。初夏,我可是特地打电话问的你舅妈,这几道都是你爱吃的菜。”初夏绝望了,看来这下子是跳进黄河都说不清楚了。她突然间很后悔昨天答应舅妈下星期回去。不知道沈诺究竟跟申弘毅在书房说了什么,出来以后,申弘毅就一直沉默不语。初夏有些担心,偷偷盘问沈诺,后者却只是笑,问急了,才丢下一句:“放心,有我呢。”餐桌上申弘毅先是闷头吃菜,沈姨母给他挟的菜也全部吃掉了。吃了一半的时候,他突然伸手给自己倒了杯酒(因为他还是学生,虽然已经是成年人,沈姨母并没有勉强要他喝酒,给他的杯子是用来装饮料的)。“沈大哥,我敬你一杯,谢谢你!我先干为敬。”沈诺微微一笑,因为要开车,拿茶水代了酒,举杯迎上去,一饮而尽。饭桌上的人皆是诧异,不明白这究竟唱的是哪一出。更诡异的事情在后头。沈诺开车送他们回去时,出了小区门,申弘毅主动开口要求去买一款手机。理由是,没有手机不方便。“老师,我不会挑手机,能不能麻烦你帮下忙?楼妈妈今天给我发了这个月的工资。”幸而夜色已深,黑暗掩饰住了所有的惊讶和狐疑,初夏咽了咽唾沫,开口道:“如果你只是想拿手机当通讯工具的话,选一个简单实用的就行了,功能没必要太多。”她笑,“按照老师用手机的经验,很多功能到换手机的时候我都从来没有使用过。”剪着平头的大男孩在前面认真地听取导购小姐讲解时,初夏转身问沈诺:“你到底跟他说了什么,怎么一下子逆转成这样?”沈诺摇头,一本正经:“这是我们男人之间的秘密,不能说给你听。”她有些微嗔:“哼!当心矫枉过正,过犹不及!”手机卖场里灯光是炫目的白,他的眉眼被冲淡了,有些模糊不清。初夏只能听见他含着笑的声音:“我说了,放心,有我呢。”回望灯如花车子拐进小区大门时,初夏忽然开了口:“真是不好意思,每次见了你就得麻烦你,改天请沈先生吃饭。”沈诺双手盖在眼睛上作出告饶的动作,龇牙咧嘴的像是苦闷之极:“我都忍了一天了,怎么又倒退回沈先生了,好不容易才进化为直呼其名的啊。”初夏忍俊不禁,想不到他挺大的一男人,居然也有这样孩子气的一面,笑着点头:“那好,沈诺,我先上去了,路上开车小心。”回到家才突然觉得一室清冷,清冷的让她忍不住幻想能够有谁给自己一个温暖的拥抱。幸而台灯是她最喜欢的微橘色,温暖的光圈在摊开的《张爱玲文集》上压过一条漂亮的弧线,快下雨的晚上,月亮周围也隐了一圈昏黄的晕,而远处的车声在这样的夜晚就格外的清晰,汽车一啸而过,留下了长长的闷闷的回音。回音里有雨滴淅沥沥的声音。她心中一动,翻到了《倾城之恋》,找出那一页,范柳原的原话是“有的人善于笑,有的人善于管家,你是善于低头的。”流苏道:“我什么都不会,我是顶无用的人。”柳原笑道:“无用的女人是最厉害的女人。”初夏失笑,原来会发呆的不是白流苏,精明厉害的白流苏岂是发发呆做做白日梦的小女子。她呆头呆脑倒是真的,连脚趾甲都剪不好,偏偏她指甲又往里面长,最后陷在肉里只能去医院拔指甲。最为不幸的是她还遗传她母亲,天生的不服麻药,人家打了麻醉后几分钟就见效,她倒好了,指甲□后麻药都还跟没打一样。疼得她抓着秦林胳膊的手都起了青筋。平常对人一向礼貌有加的秦林黑着脸将当班的医生护士骂得狗血喷头。等到指甲长出来以后,定期给她剪指甲就成了秦林的任务。每次完了以后他都会龇牙咧嘴地抱怨:“看看你,这么大的人怎么这么笨,没我你可怎么活哟。闭嘴,不准笑,不准告诉别人,少爷我什么时候给人剪过脚趾甲。”而他微红的脸却出卖了他的色厉内荏的事实。曾经对我那么温柔的你,为什么后来会偏偏伤我那么深。香港的沦陷终于成就了范柳原和白流苏的爱情,而这世间,又能有几多倾城。初夏合上书塞回书架,手机响了起来,她认得,是家里的号码。她下意识地咬住嘴唇,想等铃声自己落下,然而她低估了对方的耐心,最终还是接通了电话。“喂——阿姨,是我,初夏,……最近我要学车,没时间回去。……长假?我也不知道放几天,大概学校会组织旅游。……过年还早,以后再说吧。”初夏睡得不好,梦到青砖黑瓦的旧时宅院,她推开院门进去看,老式的笨重的大院门发出“吱吱嘎嘎”的声音,院子里有高大的合欢花树,已经过了开花的季节,可是树叶依然浓碧肥厚,树底下蹲着个人在嘤嘤地哭着喊妈妈,很年轻的女孩子,看身形只有十四五岁的样子。她低着头,初夏见不着她的脸,可是光看她不断颤抖的肩膀好像就能感同身受她的伤心。初夏心里很急,想走过去,问问她为什么要哭,她妈妈到底出什么事了,可不知为何腿好像不受自己控制了,怎么也迈不动。初夏急得很,伸出手死命地捶自己僵硬的腿,却依旧无济于事,只能眼睁睁看着。后来院子里多出了个男孩子,他跑向女孩,低低在她耳边说着什么,那女孩子终于抬起头来,泪痕未干,凄楚而忧伤地看着男孩,却终于不再哭泣。男孩扶着女孩朝自己的方向走,小心翼翼,脸上带着温和的暖意,一步一步,好像用他们的脚步丈量的便是整个世界。近了,近了,初夏认出了那是十五岁时的秦林和自己,她想跟十一年前的自己打招呼,他们却越走越快。她想大声叫住他们,让他们停下,可是他们终于飞奔起来,直直地穿过了自己的身体。她从睡梦中惊醒,伸手扭亮了台灯,书桌上有她晚上翻出的日记本,她不知道为什么自己还一直保留着那本日记,也许就像白露说的那样,她是个恋旧的人。那是一本厚厚的硬皮日记本,因为长年用手抚摸,棱角已经圆润,泛着淡淡的微光,仿佛牡蛎孕孵出的珍珠。封面是温暖的金色,金色的林荫大道蔓延向前,两旁的枫树高大挺拔,厚厚的落叶铺满街道,她深深地看过去,那条路,没有一个人影。原来,你终于还是丢下了我。原来,终将只剩下我自己。其实再次见到秦林的时候,她居然一眼没有认出来。谁说大学教师最清闲,已经夕阳西下,身兼团委副书记的倪初夏依旧埋首在办公桌前整理06年级实习学生的档案。胶水没了,她在抽屉里翻找了半天没有发现存货。“同学,你去帮老师上小店买瓶胶水。另外,今天别回去吃饭了,我订了两份饭,吃过了再回去。真不好意思,害得你到现在还没有下班。”初夏努力睁大眼睛朝着另一张办公桌前勤工俭学的男生微笑。她在电脑前忙了一整天,早把隐形眼镜下了,现在疲惫不堪的杏仁眼等于摆设,看什么都是重影,模模糊糊的只能用视线勾勒出人的大体轮廓。男生起了身,却是向她的方向走来。她以为他身上没带钱,连忙低头翻自己的钱包:“囔,去南楼那边的超市买,那家的胶水味道不那么刺鼻。”“初夏,先下班去吃饭吧。”十块钱的纸币顿在了半空,在空调呼呼的风声中瑟瑟发抖,随着永不疲惫的空调风扑面而来的是熟悉而生疏的味道,淡淡的佛手柑的香气,是秦林最喜欢的甘冽的甜香。他站在自己面前,长身玉立,黑色的修身西装裁剪合体,白衬衫搭配的暗纹领带无懈可击,头发发尾处打薄,精神而帅气。他的视力一向很好,号称让人嫉妒的左右20,金丝边的平光眼镜遮住了他过分锐利且漂亮的眼睛,让他的形象更加接近于他举手投足间极力想营造的学者气质。他朝自己伸出手微笑,邀请自己用餐,语气平静温柔,仿佛她只是不小心睡了一觉,一睁开眼,她还停留在四年以前。初夏没有动,纸币停留在半空中,一如她忽然慌乱的心情,在记忆的漩涡中摇晃,沉浮不定。她设想过无数种与他重逢的方式,在他或者她的婚礼上道一声“恭喜”,在某次热闹非凡同学会上微笑着打招呼“好{炫&书&网}久不见”,在熙熙攘攘人头攒动的街头擦肩而过,渐近渐远;每一种场景都是沸反盈天尘世喧嚣,仿佛唯有这样,才能慰藉自己隐秘的不足为外人道也的“东风夜放花千树,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的微妙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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