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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是亲身经历过一次的事,现在我已经能比较平静地看待这一切了。好了,说正紧的。”我冷静推理,“现在看来,神父神母,甚至还有神赐,都知道我是冤枉的。他们想要利用我叛徒的身份,让所有人都以为天神一族绝不可能将希望寄托在一个死叛徒身上,再将生命之树的种子埋藏在我体内,从而达到保存命脉、在未来复苏的目的。”[1]“走向终结时没有一声巨响,而是一阵呜咽”改编自艾略特原句thisisthewaytheworldends,notwitha棒butawhiper―tseliotthehollown作者有话要说:写作应该是蠢作者割舍不了的一个爱好了,以后会写下去。小可爱既然都看到这里了,那我就厚脸皮求个作收吧~点击作者专栏中那个小小的收藏按钮☆、前世(四)我拉着阿昙走出神殿:“有什么好哭的?过去都是假的。再说我的翅膀又长回来了,虽然变了个色,但不管黑翅白翅,能飞的就是好翅……”阿昙捏住我的衣服擤了擤鼻子,说:“我就是觉得你很可怜……”“我很可怜是吧?那你别哭了,亲我一口,我就不可怜了。”阿昙倒是不哭了,但也没亲我,而是朝我翻了个大大的白眼。“我还是觉得他比较帅,这才是堂堂正正的大英雄,正儿八经的男神。”她手指向的方向正是万神使徒,我看着心里一醋,不由分说地抱起她离开这里,飞向万神门。“什么大英雄,分明是彻彻底底的大笨蛋!男神倒是没错,但我现在有神树之种在心口,更是正得不能再正的男神。”阿昙扶额:“喂,吃自己的飞醋的人,才是超级大笨蛋吧。”来到万神门上空,我的注意力立刻被地面吸引。巍峨的门柱前,站着一位身材纤长的金发少女,背后展开了一对纯白的神翼,周遭散发着淡紫色的流光。与大多数种族一样,天神一族中也有血脉与天赋的高低之分;我们的传统是以彩虹七色依次划分,并以紫为尊,成年后一两年内,每一个血统纯净的天神都会幻化出他独有的守护圣光;她幻化出的紫色圣光恰恰证明了她是罕见的血统、天赋双一流者。那是神赐,也只有神赐。我们降落在万神门上。阿昙声音一颤:“她怀里抱着的那是……”神赐那双绝美的眼眸中只剩下了空洞的金色,我捂住胸口,被一种令人窒息的感觉包裹着。她的白衣上沾满血迹,依稀看得出她抱着的是一对被砍下来的神翼。我摇了摇头,不再言语。神赐家族的五位长老站在她的身后,可她倔强地抱着那对早已可以丢弃的废物,就好像痴了一样,僵直地站立着,没有回头。“希尔,再守下去,也是没有用的。万神使徒的命运本该如此……”那几位长老又劝了她几句,而神赐依旧一言不发。最后,一位长老问道:“希尔,我知道这对你来说是一个艰难的使命,但为了天神一族,也为了……未来的万神使徒,你,决定了吗?”什么决定?是什么决定让她露出这样悲伤的表情?我的心也被提了起来,拴在悬崖上,靠一缕游丝维系着危险的沉寂。仿佛过了一个世纪那般漫长。神赐发出了一丝冰冷刻骨的笑声,随即缓慢而清晰地说:“这个世界的造物主创造出天神和人类这两种生命,为的不是让他们相互争夺生存的权利,直到其中一方衰亡。世界的终极状态应为和平,而缔结和平的方式,也绝不仅在于保护或是毁掉生命之树……”这不像是神赐会说的话,分明是那条冰龙说话的调子!一定是他对神赐说了什么不该说的话!我隐约猜到了结局,脑中反而更加混乱……神赐:“所以,我决定了,我会与霍布斯皇帝联姻。你们放心,我说过的话,我做过的决定,都不会反悔。现在,请你们都离开这里,我想最后静一静。”我冲上去想要抓住她,毫无疑问,扑了个空。不要,神赐……我不要你被所谓的责任束缚!待长老离去,她恍然失去了脊梁,跪倒在地,失声痛哭。“爻君……”阿昙走上前来为我擦去血泪,她温暖的手指将我片刻从那残酷的过去种抽离。可我看到,神赐将手中的神翼丢弃在地,抛弃了她一贯的贵族修养,失态地吼道:“从此中央帝国的统治者都留着天神一族的血……可他怎配!那个痴心妄想的胖子……他……他怎么比得上你!”神赐抽出腰间的长剑,疯狂地砍向那对早已僵硬的翅膀。“命运,你为何这样苛待我们?如果要我履行身为茕孑之女的责任,为何让我爱上万神使徒?如果赐予我一段爱情,又为何要将责任横在我们之间?你剥夺了我的一切,我想从这里跳下去,最好粉身碎骨,成为云朵,化为清风,喂鸟儿也好,喂海鱼也好——”“可我偏偏不能死,我必须活着,在今后漫长的时光里,我要活着见证神树的消亡和复苏……”说到这里,神赐的眼眸忽然亮了亮,“生命之树会以另一种方式在他的体内酝酿着新生……那时候,我或许就能等到他。或许,只需要十年,一切就都不同了。”神赐用魔法将那两片死翼化为青焰,发出最后灼热的光芒,燃烧殆尽。她抚摸着剑柄上镶嵌的宝石,痴痴道:“或许……很快的。十年,二十年,三十年……我从小就饮青春之泉,就算过了那么久,我应该也不会显得太老、太丑……那时候,你还会喜欢我吗?”我原以为,反正倒霉到了头,我已能放下过去。可现在才知,这份痛苦的责任不仅仅在我身上,更毁去了神赐的一生,这让我比对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事更伤怀。她的宝剑,有一个动听的名字,叫做“玫瑰星流”。是先有的“玫瑰”,剑的名字,而“星流”则是那颗宝石的名字。好像距离那会儿,也没过去多久,怎么一切就突然全变样了呢?——神赐神赐,这是我去锡落的北海猎杀食梦兽时,从兽王脑子里剖出来的海蓝晶石。——是希尔!没脑子的亚兰!叫家族的姓氏是茕孑表达尊贵的方式,而直呼姓名在表达亲昵。我们两个都生性高傲,碰在一起谁也不肯服软,更不肯承认彼此早已是相熟的朋友,故而谁也不肯先叫对方的名字,好像那样便是输了一般。现在想想,实在非常幼稚。——看在是你生日的份上,今天懒得跟你吵。你看……——不就是一块凡间的破石头嘛,我房间的天花板上,比这名贵的宝石,要多少有多少。——我打赌,这‘凡间破石头’绝对一块你没见过的石头!这晶石里面的飘絮像极了凡间的星空,是不是挺特别的?我看它与你那把玫瑰牌绣花针倒是挺配。正好你的剑柄上空荡荡的,就把它送给你嵌在剑柄上好了。喏,拿去。彼时的神赐还未曾离开过茕孑,在这没有黑夜的天上,想来根本不知道何为星空。我话音方落,她便一把抢去了海蓝晶石,微微弯起嘴角,却又马上收起,故意不想被我发现她其实很喜欢。——星空?就是星相学书上的十二宫?你去大陆上玩耍的时候,有没有数过天上有多少星星、真的像书上说的那样无穷无尽吗?——当然!星星是数不完的!这次我游历的路上遇到了一位人类观星家,他说,太过广博的东西从来都不可能向世人展示它的全貌,我们所见的不过是它让我们看到的那一小小部分。所以,就算是神也不可能知道天上有多少星星。——你胡说!天空之神至高无上,全知全能。星星都长在天空里,神当然知道有多少颗星星啦!——天空之外还有天空,哦对了,那个人类还说了,那种天空外的天空叫做“宇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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