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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都快当妈了,我还不能想想吗?只是很好奇。她露出一丝久违的天真。是谁有那么大魅力,把你给征服了?一个北京男人。北京男人油嘴滑舌,只晓得讲派头,吹牛皮,一点都不踏实。她的表情像妇女主任。我很轻松地笑笑。我还就想嫁北京男人了。你们?在一起了?我们,会在一起的。她说我中邪了。她会准备好我随时到她那里哭诉的。我感觉自己在做一件特别热血的事。就像是又一个青春期开始了。于辰常给我发e-ail他的文笔很棒。理科生的文字我特别爱看,一个逻辑套着一个逻辑,不像我这么思维跳跃,程序混乱。两个月的邮件交往,让我知道了他喜欢读安伯托·艾柯的文论,喜欢让·科克托和文德斯的电影,喜欢珍珠奶茶和浓缩咖啡,喜欢拉布拉多犬和街头霸王的音乐。我说,你很greek和我一样,拼贴的一个人。最近刚做完一个大型策划,总编特批了半个月的假期。他在上明明看到我把主题改成“去北京”却根本不提我去北京的事。我想骂他两句。又咽了回去。女人最不愿意在她喜欢的人面前扮演泼妇的角色,这几乎是女人最大的弱点。幸好一个朋友也在线。他说,既然长沙寂寞,就来北京吧。别别扭扭地,我终于找到了离开长沙的理由。言归正传。他开车到复兴门接我。他说,我去看看你的房间。一进门,他就直摇头。不行,又贵又小。你得挪地儿。挪哪儿去都差不多。算了。如果不嫌弃。到我家住吧。你家?就是远点。在北四环呢。我心里一阵狂喜。却故作矜持地迟疑了半天。你自己看着办吧。绝不勉强,但我绝对乐意。他笑了,露出雪白的牙齿。我把旅行箱放到他的车后座。感觉像个小媳妇回家似的亲切。你一来,北京都变暖和了。那当然。我可是大人物。一路上零零碎碎地聊着,忽然就停了下来。到了,下车吧。他煮好咖啡端到床边。我想狠狠抱紧他,又拼命忍住了。我说,今天得去见个老同学,顺便放你一天假。你和人家约在哪了?知道怎么去吗?不行,还是我开车送你吧。我想一个人转转。行吗?行,没问题。他的眼神一直跟着我出门,如果能透视能拐弯,我猜那眼神会一直跟着我下楼,进地铁的。他还是在乎我的。我这么想着心里又乐了起来。和同学聊天吃饭,总感觉有些心不在焉。早早离开,特意赶到卖泡芙的小店,买了好几个,准备带给他吃。谁知却弄丢了回家的路。在地铁站来来回回地兜圈,总是回到。干脆打车吧。却又不记得他家的具体位置。我只好拨通他的电话。喂,我迷路了。委屈得像小猫。你在哪儿?王府井地铁站。你在星巴克坐坐,我马上就过来了啊,别怕。他出现在我面前的时候,我们忽然都愣了一下。两人手里竟提着一样的袋子。我笑。你也喜欢吃泡芙?他沉默了三秒钟,也笑了起来。我是买给迷路的孩子吃的。我们大口大口地吃着那松软甜嫩的小东西,弄得满手都是,不顾形象地舔着。吃完了。他开玩笑地说了一句,老婆,咱回家吧。我甜蜜了好久好久。这天醒来的时候,于辰已经出门了。他留了个字条:我去机场接人,桌上有早餐,你照顾好自己。出门多穿点,今天北京风大。我默默地吃东西。默默地看电视。默默地在他的阳台上发呆。然后,我默默地,偷偷地,进了他的房间。总想发现点什么。对于不确定的事物和情感,人的窥私欲往往强大得可怕。而越是抱有这样的心态,越不会有什么好下场。我对这种说法深信不疑。事实便是如此。我在他衣柜里发现了一堆女人的衣服。在抽屉里看到了他和她的亲密合照。甚至在地板上拣起一些不属于我的黑色长发。一切的一切都证明我是个彻头彻尾的客人。也终于明白他为什么这几天偏偏“守身如玉”。本应该客气地来,客气地走。不求甚解。我是自找没趣。想起自己来北京结婚的迷梦破灭,心里一阵冷笑。到底还是得了后青春期综合症,怎么那么容易对人怀春抒情呢!丢死人了。逃跑似地收拾好东西,就往车站赶,坐在的士上眼泪哗哗淌个不停。开车的大爷不停地劝我,什么事儿想不开呀,姑娘,没什么想不开的!口恩。我点着头。感觉北京之行就像一场噩梦。忽然想起《广岛之恋》里,女人说,这个城市天生就适合恋爱,你天生就适合我的身体,你是谁,你害了我……一段日子过去了。某天,在报社里又遇到那个请我喝茶的朋友。他神秘兮兮地坐进我办公室,说有事和我聊聊。你和于辰还有来往吗?他?早就没联系了。我一副不在意的样子。他老婆在澳洲,刚离。呵呵,我现在才知道他有老婆。你不是装蒜吧?他眼神怪怪地看着我,几个北京朋友都说,他离婚是因为一个长沙女人。长沙女人有魅力的太多了,别老把坏事往我身上想好不好。我白了他一眼,心里却七上八下。一下班,发现报社楼下停着一辆熟悉的黑车。京字头的ford我调整了一下呼吸,像没看见似地飘然走过。他在后面按喇叭。我没有回头。小朵。他下车跑到我身边。我停在原地,还是不敢看他。嫁给我吧。你不是说过,去北京是想和我结婚吗?因为我不知道你结婚了。一切重新开始。嫁给我吧。他单腿跪地,仍然像个王子。你这样的男人会让我穿上保护色的。我终于摘下淑女的假面,滔滔不绝。爱情不就是想分个胜负吗?你跪着向我求婚,此刻你被我征服了,而等你再次被人征服的时候,又轮到我惨败。我们极不负责地爱了,散了,像那些结了又离了的人们一样。幸运的是,你两者都体验到了。他无奈地摇摇头,你什么时候把天真弄丢了?拜您所赐。我冷笑着走远,再也没有回头。怕自己多看他一眼,就会后悔。瞧,又一部电影落幕了,不属于现在,不属于将来,没有大碍,却有些刺眼。它轻轻擦过,像一条划痕。街角的祝福见到龙以沫的时候,我十五岁,他靠在街角的车窗上缓缓地抽烟。我提着一只脏兮兮的大箱子,里面有几件旧衣服和母亲的遗物。子矜,你们家的事我都知道了,以后我会好好照顾你的,相信我。他说,安静而诚恳。谢谢,我望着他的眼睛,他的目光澄澈如莲。他微微一怔,你和你的母亲一样,毅然决绝。他给我联系了最好的贵族学校,给我买高贵的洋装,教我吃饭的时候背要挺直,坐的时候双腿并拢微微倾斜。我十五岁的时候他已经三十五岁,但是我不叫他叔叔,从来都不,我叫他以沫,他亦不勉强我。他让我像个公主般的生活,并且尊重我,我们以成人的方式相处相待。他抽很多烟,但只有一个牌子——arlboro,粗犷而强烈。arlboro的意思是nalwaysreberdieecaeofroanceonly,他说他想竭尽所能地记住一些事情,我想那一定是一个女人的事。半夜的时候常常听他咳嗽,我的心就跟着紧紧地缩成一团。我的母亲很漂亮,我见过她年轻时的照片。有的时候她素面朝天,穿白色的纯棉布裙子,巴掌大的脸,水果一样的唇,柔软得让人心疼,只有锁骨凛冽在外面,澄澈如莲。有的时候她穿黑色的细高跟镶水钻凉鞋,鞋带细细的缠在脚踝上,抹深紫色的眼影和暗红色泛金光的口红,暧昧如花。更多的时候,她穿肥大的棉布裤子,光脚穿球鞋,背破旧的牛仔包,从东到西,从南到北,边走边写,靠文字兑现生命的价值。如此风情万种谜一般的女子,想必有很多男人扎扎实实地爱过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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