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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sp;&esp;红颜(03)
&esp;&esp;“女性出门一般会随身带一个包,放钱包、手机、钥匙、纸巾、化妆品一类的东西。但现场只有徐玉娇的身份证和银行卡,凶手应当是把钱、手机和包一起拿走了。手机先不论,拿走钱和包大概率说明他有谋财倾向。”花崇说着看向徐戡,“但是在杀害徐玉娇之后,他又侵犯了徐玉娇。徐戡,你说死后奸尸算不算谋色?”
&esp;&esp;徐戡是市局的主检法医,知识分子家庭出身,相貌不凡,文质彬彬,却热衷与各种不成样的尸体打交道,和花崇、陈争都是老搭档。
&esp;&esp;他思索了一会儿,说:“徐玉娇身上没有明显的挣扎伤,凶手从背后袭击,榔头第一下下去,徐玉娇就已经丧失了反抗能力。凶手如果这时就实施性侵,也会得逞。但他没有这么做,而是继续敲击徐玉娇头部,直到确认徐玉娇彻底死亡,才有下一步行为。我倒是觉得,谋财和谋色相比,谋色的比重更大,谋财顶多算是顺手。”
&esp;&esp;“如果你是他,会在‘谋色’之后,剐掉徐玉娇的眼珠,捣烂她的双耳,砍掉她的双脚吗?”花崇语速不快,喉结平缓地起伏,轻微下垂的眼角向上一挑。
&esp;&esp;“我可没那么变态。”
&esp;&esp;“既然是谋色,凶手至少是肯定徐玉娇的外貌的。”花崇边想边说:“这点我不大能想通,徐玉娇已经死了,凶手为什么在侵犯她之后,还要毁掉她的脸和脚?这不太符合逻辑,也没有必要。”
&esp;&esp;徐戡撑了个高低眉,片刻后摸了摸鼻梁,“我们假设凶手文化程度不高。他会不会抱有什么封建迷信思想,觉得这样能让徐玉娇变成鬼也看不到他听不见他追不上他?”
&esp;&esp;“不排除这种可能,以往确实有类似的案例。”花崇抄起双手,“但凶手为什么不把砍掉剐掉的东西带走呢?还有,徐玉娇不住在富康区,为什么会突然出现在道桥路的荒地上?刚才我去过一趟,那地方全是杂草和垃圾,居民不允许家里的孩子过去玩。要不是出了案子,那里白天都没人经过。徐玉娇大晚上跑去干什么?为什么恰巧就遇上手拿榔头的凶手?”
&esp;&esp;“你的意思是熟人作案?”
&esp;&esp;“我觉得起码不是激情杀人。”花崇站起来,“不过现在线索太少,下任何结论都为时尚早。你那边尸检还发现了什么值得注意的点没?”
&esp;&esp;“嗯……”徐戡摘下金丝框眼镜,对着阳光看了看,手指突然一顿,“对了。”
&esp;&esp;“说来听听。”
&esp;&esp;“也不算特别奇怪,不过……”徐戡回头看了看,确定女警们都已离开,才道:“我个人比较在意一个细节——凶手杀害徐玉娇的手段堪称残暴变态,但侵犯徐玉娇时又十分温柔。”
&esp;&esp;“徐玉娇的阴部……”
&esp;&esp;“先奸后杀,死后奸尸的案子,我经手过不止一起。”徐戡说:“不管哪一起,受害者的阴部状况都比较糟糕,但徐玉娇的内外阴都相对正常,而这‘正常’,恰巧最不正常。”
&esp;&esp;花崇凝眉沉思,“放在这个凶手身上,这种‘温柔’确实不正常。”
&esp;&esp;“不过咱们也不知道凶手是怎么想的。”徐戡说:“万一变态的思路就是异于常人呢?抱歉啊花儿,痕检和尸检都没查出什么指向明确的线索,如果监控也查不出个名堂,这案子的担子就全压在你们重案组肩上了。”
&esp;&esp;花崇唇角一牵,拿起笔记本往徐戡腰上一拍,“别学老陈瞎叫。”
&esp;&esp;“‘花儿’挺好听啊,总比特警支队那边叫你‘花花’好吧?”徐戡双手抄进白大褂的衣兜里,“哎我差点忘了,你老队长韩渠同志今天又跑老陈那儿找茬去了。他也是,你都调咱刑侦支队好几年了,他还念念不忘,一年365天都琢磨着怎么把你要回去,也不听听你本人的意愿。老陈都快被他烦死了。”
&esp;&esp;花崇将中性笔别在笔记本上,笑着敲了敲徐戡的肩,“烦什么烦,我看老陈还挺喜欢和韩队耍嘴皮子的。行了,回你办公室去吧,有什么想法第一时间跟我说。”
&esp;&esp;徐戡正要开口,花崇又补充道:“想法仅限于徐玉娇一案。”
&esp;&esp;徐戡“啧”了一声,拖长音调道:“听你的——”
&esp;&esp;刑侦支队重案组有个单独的大厅,组长、副组长和普通组员的办公位都在大厅里,原本专门给组长隔出的小办公室被改装成了休息室,办案时谁扛不住了就去里面的沙发眯一觉。
&esp;&esp;花崇回到重案组,解开衬衣的顶上两颗纽扣,拿冷水泡了一杯菊花茶。
&esp;&esp;泡不开的菊花支棱八叉地浮在水面上,他也不介意,一边喝一边嚼,知道的明白他在喝菊花茶,不知道的还以为他在嚼什么可疑食物。
&esp;&esp;组员们几乎都散出去了,厅里没什么人,他又往杯子里扔了几朵菊花,忽听门外传来一阵熟悉的脚步声。
&esp;&esp;“又在干啃菊花?”陈争拿着一个文件夹走进来,目光往饮水机一扫,“曲值不给你烧水,你就不能自己动动手?再懒下去,我看你以后干脆连冷水也别泡了,直接抓一把往嘴里塞,跟吃薯片一样,多方便。”
&esp;&esp;刑侦支队的队长今年35岁,个高脸俊,手段了得,背后还有个位高权重的父亲,平时颇有高官子弟的作风,办起案来却是雷厉风行,极讲原则,私底下护犊子护得跟老母亲似的,该给手下争取的权益拼出老脸也要争取,不该操心的生活问题也要殚精竭虑,操心个遍。
&esp;&esp;尤其爱操心花崇。
&esp;&esp;但即便如此,特警支队那边还常抱怨他亏待了花崇。
&esp;&esp;花崇的菊花茶就是他送的,说什么菊花清热,喝了消气。
&esp;&esp;花崇从来不觉得自己火气旺。
&esp;&esp;“你这建议不错。”花崇道:“下回我试试干啃菊花。”
&esp;&esp;“你还得意起来了?”陈争将文件夹往桌上一抛,“案子查得怎么样了?”
&esp;&esp;“不怎么样。刚开完会,正想理一理思路,你就来了。”
&esp;&esp;“嫌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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