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管理考研(教育管理考研考哪些科目)




教育管理考研,教育管理考研考哪些科目

第十一条 党员教育要注重实效,防止形式主义

第十二条 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党员因事不能参加组织生活,需向党支部请假,事后应进行补课。党支部组织委员负责考勤,每季度向全体党员公布一次考勤情况,对无故缺席者给予批评

第十三条 党员外出超过一学期,应执行书信汇报制度,每学期向党支部汇报一次思想和工作情况。党员外出返回单位后,应主动向党支部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党支部也应把党内活动的主要内容向外出党员进行传达,并对重要文件的学习进行补课。

第十四条 党员因工作调动,必须及时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组织关系转接由党员本人办理第十五条 离、退休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及管理

1、离、退休干部和教师党员的组织关系,一般应在其离、退休后一年内转至老干部党总支,如原单位仍返聘其承担教学和科研任务,组织关系可保留在原单位,按要求参加原单位的党组织生活。如本人居住地区离学校较远,身体条件较差,经本人要求可将其组织关系转到居住地街道或农村乡、村党组织,参加当地党组织的活动

2、退休工人的党员,无论就地安置还是异地安置,原则上都应将其组织关系转到居住地街道或农村乡、村党组织。

第十六条 党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支部大会应当决定把这样的党员除名报上级党组织批准。(1)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组织所分配的工作;(2)没有正当理由,离校后超过6个月未转组织关系:(3)预备党员预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6个月末向党组织正式提出转正申请第十七条 党员有退党的自由,党员要求退党,经支部大会讨论后宣布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第十八条 对新党员的管理

1、学校党支部在对新党员的入党材料及时汇总并进行认真甄别,入党手续是否完备,是否符合党章要求。如发现疑问,应及时向本人了解情况,并弄清情况,以待处理

2、对入党手续不完备、材料不全或填写混乱的,经审查,确不熟悉有关规定或工作程序出现的失误,可补办手续和材料:无法补办的,要在其《入党志愿书》有关栏中注明情况和原因。

3、经审查,确属采取不正当手段弄虚作假、伪造手续进入党内的,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取消其党员资格。如果不是本人原因造成的,本人申请入党,经党组织教育考察,可重新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4、对不予承认预备党员身份和取消党员资格的员工,党支部要向他们说明有关规定,作好思想工端正认识,加强教育,鼓励他们继续努力。

教育管理考研(教育管理考研考哪些科目)

赞 (0)